「毕业说分手」和「七年之痒」有着很高的应验率,这究竟是真实存在的'硬道理',还是众口铄金对自己的心理暗示从而随大流地提高了准确度

再看到这种问题就要崩溃了。参见这个问题一次最近发现一个小现象,好多美女跟了胖子,好多富家女会爱上穷小子。 为神马呀为神马?我的答案。既然把七年之痒单独拿出来说,就请附上它和一年两年三年五年八九十年之痒的数据统计。如果在第七年分手的概率明显远超其他,才说明可能有问题。再摘一段百科:“几十年来,人们围绕“七年之痒”是否存在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最早的相关资料见于50年前金西的性学报告,即在2000名已婚男子中,有40%的人声称他们在第一次婚姻中便开始寻求婚外性关系,其中大部分人发生在婚后前五年,与此同时有20%的已婚女性承认有婚外性关系,其中半数是在婚后第七年之前。另外,在联合国的一份涉及62个国家,地区和民族的统计年鉴显示,结婚的第四年是离婚的高峰期。最近一份由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某大学进行的调查,共访问了4000对夫妇并跟踪了20年之久,结果显示:婚后14年才是夫妻或情侣感情生活的重要关口,不少男女是在共同生活了14年后分道扬镳的。至于那些成功度过“十四年之痒”的夫妻,他们之中也有不少人曾经想到过离婚,只不过因为子女、经济等问题以及对婚姻的责任感,才使他们留在了婚姻生活中。纵观这些调查资料,到底是四年之痒、七年之痒还是十四年之痒并无定论,但是大部分研究资料比较认同的是,随着婚姻生活的延续,特别是对那些过着单调、乏味夫妻生活的人来说,对现有婚姻生活特别是性生活失去兴趣和激情乃至感到厌倦的情况,似乎会或迟或早地到来。而这种感情变化是婚姻的大敌,有可能给人们的婚姻生活带来严重危机,使夫妻精心构筑的爱情大厦顷刻间坍塌。而这种情况,也许正是七年之痒这种婚姻概念或婚姻现象所包含的真正意义。”因此可以认为,七年之痒是作为婚姻出现矛盾双方厌倦彼此想另寻出路的代称,是一个比喻,而非局限于数字。这种现象之所以叫做七年之痒,是因为玛丽莲梦露出演过同名电影,之后这词流传开来。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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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浮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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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的确会痒,当人在不同的工作环境和价值取向大潮流的影响下,人本身对对方的新鲜感也会随着时间而流逝,当所有的话题已经聊过,当各自对事物的了解层面已经不再仅仅是一个水平面上,当一切冲动、情绪都已经在习惯中老去,这个七年之痒的“痒”也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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