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起聊城这里集中整治城区违法停车

4月12日起聊城这里集中整治城区违法停车
文章图片

关于集中整治城区违法停车的通告
疫情防控期间 , 针对广大群众居家防疫 , 小区封闭管理的实际 , 莘县交警大队采取了允许机动车路边临时停车的措施 。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持续向好发展和复工复产脚步的加快 , 机动车出行量的恢复使道路交通压力不断加大 , 部分道路出现交通拥堵 。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 创建整洁、有序的交通环境 , 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 按照莘县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有序恢复居民小区车辆通行的通知》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莘县交警大队决定 , 自4月12日起 , 在县城区范围内禁停道路恢复正常管理措施 , 全面开展违法停车专项整治 , 全面启动监控、相机抓拍违停功能 , 同时将对典型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曝光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4月12日起 , 全面开展城区道路违法停车专项整治行动 , 严格整治城区内所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内的违法停车行为 。
二、凡违反上述规定的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 第九十条、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 对违反禁令标志及违法停放的机动车依法处罚或拖移机动车处理 。
三、凡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 违反有关治安管理规定 , 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此次整治行动是维护城市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形象 , 推进全县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 , 请广大驾驶人将停放在“公交站点、城区街道和主要进出通道”上的车辆 , 迁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 ,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 做到规范、有序停车 。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4月12日起聊城这里集中整治城区违法停车】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莘县大队
2020年4月9日
来源:莘县交警大队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