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出300万“赚”回开发商千万财产 主犯一审获刑12年半

这是一出300万借贷的“连环陷阱”——2013年11月 , 刘某先利用从成都一家小贷公司贷来的300万元借给某房地产公司韩某 , 再以透露该房地产公司转让内幕等威逼以300万元入股并占股15% 。
在韩某还清借款300万及60万利息后 , 刘某又提出以400万元结算15%的股份 。 韩某支付100万元后 , 其以余款未了结 , 又将开发商900多万的商铺从抵押变为实质买卖 。
如此一来 , 他就以贷款的300万 , 在不到3年时间里 , 从开发商手里拿走了400多万元现金和价值900多万元的商铺 。
4月8日 , 四川省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通报称 , 该局侦办的以刘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案 , 仁寿县人民法院一审已经宣判:主犯刘某获刑12年6个月 , 并处罚金8万元 。
借出300万“赚”回开发商千万财产 主犯一审获刑1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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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指认现场
借出300万“赚回”房产项目15%股份
4月8日 , 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介绍 , 2013年11月 , 韩某在视高开发的房产项目因资金紧缺 , 步履维艰 。 刘某知道后主动提出借款300万元入股该项目 , 韩某认为这笔钱可以盘活项目便欣然同意 。
【借出300万“赚”回开发商千万财产 主犯一审获刑12年半】不料 , 3个月后 , 在明知韩某已将借款全部用于项目建设 , 无钱归还的情况下 , 刘某向韩某“建议”:要么立马归还300万借款 , 要么同意其以300万入股项目并占股15% 。
韩某明白 , 第二点“建议”绝不能答应 。 为达到目的 , 刘某打电话“约”韩某见面 , 并威胁如果不来就让其工地停工 , 韩某被迫赴约 。
谁知刚见面 , 刘某就是一顿谩骂 , 甩茶杯、扇耳光 , 再次威胁韩某不马上还钱就让其工地停工 。 韩某被迫签订刘某占项目15%股份并由其归还刘某借款300万元的所谓协议 。
2014年8月 , 韩某还清刘某借款300万元及利息60万元 。
后经办案民警查证 , 原来刘某借给韩某的300万也是刘某借的 。 2013年11月 , 刘某在成都一小额贷款公司贷款300万元 , 然后转借给韩某 。
15%股份又变百万现金和商铺
一分钱没花 , 白占了15%的股份不说 , 刘某接下来的操作 , 更让这15%的股份“物超所值” 。
2015年7月 , 刘某提出由韩某支付其400万元了结其占股一事 , 韩某迫于压力答应在2016年1月前付清此款项 。 支付100万后 , 韩某无钱继续支付剩余的300万元 。
2016年4月 , 在刘某主导下 , 双方签订所谓的“欠款支付协议” , 约定还款期限及利息 , 并用项目1900余平方米的商铺作抵押 。
然而 , 刘某并不满足抵押 , 要求以其女儿名义与韩某项目售楼部签订商铺买卖合同 , 将1900余平方米商铺从抵押变为实质买卖 。 经物价部门鉴定 , 以上商铺总价值936万余元 , 刘某仅凭此项就获利数百万元 。
刘某何以有如此大能耐?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介绍 , 出生于1968年的刘某只有小学文化 , 1998年曾因故意杀人罪获刑6年 。 在当地社会上 , 算是一个比较“有名”的人 。
2015年5月 , 刘某酒后带着高某等2人到仁寿县文宫镇一洗浴店洗澡 , 见女服务员有几分姿色 , 便要求其一起洗浴并提供不雅服务 。 女服务员不同意 , 刘某对其动手动脚 。
在遭到女服务员强烈反抗后 , 刘某借故与洗浴店老板大吵大闹 。 随后 , 刘某电话邀约李某、叶某等4人帮忙 。 李某、叶某等4人手持钢管和木棒驾车到达店内 , 在追撵老板未果后又返回洗浴店 。 为发泄心中不满 , 刘某让身边小弟将店内电视机、风扇等物品砸烂 。
一审获刑12年6个月
掌握犯罪线索后 , 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公安机关迅速成立工作专班 , 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 为保障案件顺利侦破 , 对主犯刘某采取异地羁押方式 , 先后羁押在多地看守所 。
最终 , 犯罪嫌疑人刘某、李某、叶某等5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经仁寿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 刘某犯敲诈勒索、强制猥亵罪 , 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 并处罚金8万元;李某、叶某等4人犯寻衅滋事罪 , 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年3个月不等;责令刘某退赔韩某被勒索财物360万元 。
4月8日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从眉山中院了解到 , 目前 , 该案正在二审中 。
刘庆荣红星新闻采访人员蒋麟
编辑于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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