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体育vs飞人乔丹,持续8年的商标之争完结了?

澎湃新闻采访人员 马作宇
职业生涯里 , 迈克尔·乔丹上演过无数逆转绝杀的戏码;如今 , 在商场上 , “篮球之神”又完成了一次逆转 。
据多家媒体报道 , 日前 , 最高院作出(2018)最高法行再32号案判决书 , 对于此前美国AIR JORDAN品牌状告中国乔丹体育公司商标侵权案重新裁定 , 一审、二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有错误 , 应予撤销 , 乔丹体育公司第25类服装鞋帽袜等商品上的6020578号“乔丹+图形”商标被撤 。
尽管乔丹体育已对该判决提出抗诉 , 但按照最高院的裁定 , 迈克尔·乔丹基本“赢下”了这场持续超过8年的官司 。
乔丹体育vs飞人乔丹,持续8年的商标之争完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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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丹体育LOGO进行比对 。
坚持8年 , “飞人”乔丹终于逆转
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发布的判决书里 , 最高法做出重新裁定:关于乔丹体育第25类服装鞋帽袜等商品上的第6020578号“乔丹及图”商标 , 撤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高行(知)终字第1575号行政判决;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行(知)初字第9172号行政判决;撤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评字〔2014〕第052424号关于第6020578号“乔丹及图”商标争议裁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第6020578号“乔丹及图”商标重新作出裁定 。
简单来说 , 这场持续了8年的关于那个“Jordan=乔丹”的等式 , 在法律层面上也被证明有效 。
2012年 , 迈克尔·乔丹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 , 撤销乔丹体育的78个相关注册商标 。 不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 , 维持乔丹体育的一系列商标注册 。
随后 , 迈克尔·乔丹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诉讼 。 在一审驳回了飞人的诉讼请求后 , 乔丹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事实上 , 当时这可以算是一场“民告官”的官司 。 这起诉讼中的被告 , 其实并非乔丹体育 , 而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 。 乔丹体育只是作为法律中的“第三人”出现 。
据澎湃新闻采访人员了解 , 在一审中 , 乔丹的律师提交了1.5万页的材料 , 并且提交了大量证据用以证明他在国内外的知名度 。 然而 , 彼时的判决结果并不如“飞人”乔丹所愿——迈克尔·乔丹不服一审判决 , 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
不过 , 2015年5月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只对其中的32起做出判决;而2015年的12月 , 最高人民法院也只是提升了公开审判的10件案件 , 并且裁定驳回了再审申请人在另外50件案件中的再审申请——迈克尔·乔丹不服二审判决 , 向最高院申请再审 。
直到2016年12月 , 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后 , 对乔丹体育公司注册商标涉嫌侵权系列案件公开宣判 , 判定中文“乔丹”商标的注册损害了迈克尔·乔丹享有的在先姓名权 , 认定乔丹公司的“乔丹”商标应予撤销 , 并判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裁定 。
如今 , 最高法的终审判决又认定 , 一审、二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有错误 , 应予撤销 , 乔丹体育公司第25类服装鞋帽袜等商品上的6020578号“乔丹+图形”商标被撤 。
乔丹体育vs飞人乔丹,持续8年的商标之争完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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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丹公司业务不受影响?上市一拖再拖
在最高法做出重新裁决之后 , 晋江新闻网采访人员从乔丹体育获悉 , 该商标是乔丹体育防御性商标 , 对乔丹体育运营未产生影响 。 不仅如此 , 第25类汉字、图形和拼音仍然维持有效 。
实际上 , 早在四年前 , 当最高法判定中文“乔丹”商标的注册损害了迈克尔·乔丹享有的在先姓名权时 , 乔丹公司那时委托诉讼的代理人马东晓就表示 , 当时被判应予撤销的“乔丹”商标并不在乔丹公司的主营业务内 , 而是周边业务的商标注册 , 比如游泳衣、装饰品、啤酒饮料等的商标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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