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在行动 携手保护家乡美——我院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开展环境污染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 做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 , 3月24日 , 我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在日常线索摸排过程中发现 , 县沙柳河镇G315线221公里以东300米处有大型车辆正在无任何环保措施的情况下装卸堆放羊板粪 , 随即就地取证并制止仍在装卸的车辆停止违法行为 , 同时向相关人员询问情况 。
公益诉讼在行动 携手保护家乡美——我院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开展环境污染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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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在行动 携手保护家乡美——我院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开展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实地调查
经调查取证 , 堆放的羊板粪老板为尕渠村村民李某某 , 已堆放羊板粪约为150余方 , 是作为原料运往青海昊旻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加工处理 , 由于该公司未开工 , 老板李某某在无相关手续和审批的情况下仍将大量羊粪堆放在此处 。 我院第二检察部及时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对李某某随意堆放羊板粪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现场执法 , 同时依法向其告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关于环境保护的工作内容及其重要性 。 李某某表示自己深刻地认识到了错误 , 将积极配合检察院和生态环境局的工作 , 并立即组织了人员进行清运工作 , 鉴于现场堆放羊板粪数量较小 , 我院干警和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监督 , 一天内完成了清运工作 。
公益诉讼在行动 携手保护家乡美——我院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开展环境污染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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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运中
今后 , 我院将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线索排查工作力度 , 加强与行政执法单位的协调配合 , 本着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的工作思路 , 秉持共赢、双赢、多赢的工作理念从根源上解决苗头性问题 , 使公益诉讼工作深入人心 , 为绿色刚察建设贡献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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