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网财经@为华鑫股份子公司,华鑫证券90后员工违法买卖股票( 二 )


以上事实有相关劳动合同、证券业执业证书、工资社保发缴记录、相关账户交易数据、银行账户资金流水、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 足以认定 。
陆远阳的上述行为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 构成了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持有、买卖股票的情形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 , 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 , 我局决定:
责令陆远阳改正 , 没收陆远阳违法所得334,290.12元 , 并处以334,290.12元罚款 。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 , 联行号:302100011106 , 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 , 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及山东证监局备案 。 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 , 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 , 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复议和诉讼期间 , 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中经网财经@为华鑫股份子公司,华鑫证券90后员工违法买卖股票】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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