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疫情期间认罪认罚工作中的“第三只眼”

揭秘疫情期间认罪认罚工作中的“第三只眼”
文章图片
揭秘疫情期间认罪认罚工作中的“第三只眼”
文章图片
法院是否会采纳采用录音录像形式固定的认罪认罚证据呢?
【揭秘疫情期间认罪认罚工作中的“第三只眼”】法院当庭审查后依法采纳了认罪认罚的证据 , 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权利 。
揭秘疫情期间认罪认罚工作中的“第三只眼”
文章图片
后记:对于确实无法在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具结书 , 既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 又要服从疫情防控的要求 , 承办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更充分做好原本应由值班律师承担的法律帮助工作 , 充分释法说理保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表达真实意愿 , 并通过视频录像等方式进行固定 。 将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时 , 加强与法院的沟通 , 充分说明检察机关开展的工作 , 由法院通过庭审确认被告人认罪认罚意愿的真实性 , 保证案件处理依法公正 , 三个效果统一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