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老赖”玩失踪,法官让你现原形!

近日 , 洋县法院民二庭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 , 因被告故意玩失踪规避 , 法官通过围攻堵截、张贴公告等一系列方式 , 最终迫使被告主动与法官联系 , 使案件得以成功送达 。
“老赖”躲猫猫
【汉中“老赖”玩失踪,法官让你现原形!】案件送达要从2020年2月13日开始讲起 。 洋县法院民二庭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过程中 , 书记员查看完卷宗材料 , 按照常规方式拨通了被告的电话 , 通知其2月17日到法院领取诉状副本等相关法律文书 , 被告满口答应会按时来领取 。 接着书记员开始了下一个案件的送达 。
转眼周末已去 , 2月17日的早上书记员准备好了送达材料等着被告来领取 , 并拨通了被告的电话 , 但被告却说有事无法来法院 , 随之无情的将电话挂断 。 原本书记员满怀信心的想着一次送达完毕的案件,在这一刻愿望落空了 。
书记员无奈的将送达情况告诉了法官 , 法官看出了他的委屈说道:“不要气馁 , 这种情况在送达过程中已经屡见不鲜了” 。 正在此刻 , 意想不到的是 , 被告却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将借贷的经过和事实发给了书记员 , 此刻书记员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 , 之前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 。 因疫情的关系 , 该案件暂被搁置 。
送达陷僵局
时间如梭 , 很快便来到了3月2日 。 随着疫情的减轻 , 书记员再次拨打被告电话 , 欲通知其领取应诉材料 。
但令人吃惊的是 , 被告电话竟然打不通 。 书记员换用其他电话号码拨打 , 仍然打不通 , 所有电话被设为拒接 。
之后 , 在半个月时间内 , 书记员每天耐心的拨打该号码 , 仍是无法接通 。 被告如同人间蒸发一样 , 杳无音信 , 送达彻底陷入僵局 。
书记员再次向法官汇报了情况 , 法官说:“被告虽以短信的形式简单的说明了借贷的过程 , 但其陈述的和原告的诉求明显不符 , 更何况传票未送达出去 , 开庭也无法进行 , 咱们抽出时间去被告家里看看情况 。 ”
3月17日的下午 , 法官与书记员驱车来到了被告户籍所在地 。 经走访邻居得知 , 被告早年间已将本村的房屋卖掉在外承包工程 , 现住在县城 , 但是邻居也多年未见被告回村里 。 听到这话 , 书记员都有放弃送达的念头 。 法官说道:“去村委会调查一下 , 看有没有转机” 。
随后又到村委会调查 , 经村干部介绍 , 被告已卖掉本村房屋数年 , 但户籍却还在本村 。 在了解过程中 , 有个重要的线索浮出了水面 。 村干部说被告在谢村街还有自建房 , 其妻子在县城照顾小孩上学 。
另外村干部还告诉办案人们 , 其他法院也多次到到本村寻找过被告 。 书记员和村委会人员做了简单的调查笔录 , 便又驱车到谢村街被告自建房处查找 。
汉中“老赖”玩失踪,法官让你现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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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人调查被告下落
根据村干部所提供的模糊地址 , 办案人员一行经多方打听 , 锁定了被告具体的住所 。 然而 , 始料不及的是 , 被告住处房门紧锁 , 此房已经出租 。 与租户了解得知 , 被告自建房虽在此处 , 但实际上并未在此处居住 , 且被告夫妻很少回来 。
此时 , 法官电话联系同事 , 经查询被告已经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 , 书记员心情彻底糟透了 。 说明这个“老赖”对法院的程序都非常了解 , 如果他想规避 , 谁都拦不住 。
夕阳西下 , 树上的小鸟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 , 与当时的气氛显然格格不入 。 书记员在超市买了两瓶水 , 递给法官 。
送达见转机
案件陷入僵局!如不及时送达 , 案件会久拖不决 , 原告方会对法院及办案人员产生不信任 , 法官和书记员对此十分着急 。
回到法院后 , 天色已晚 , 单位其他人全已下班 , 唯独民二庭302办公室灯一直亮着 , 法官和书记员商讨着下一步送达的思路与方法 。
“既然被告能在繁华街道修建房屋 , 且在当地承包工程 , 那么说明被告是一个有头有脸的人 , 如果我们采取公告送达的方法他肯定会现身” , 法官坚定的说道 。 “被告是躲着我们 , 之前一直有联系 , 如果这类案件简单适用公告送达的话可能会不符合法律规定” , 书记员向法官提醒到 。 “我们不妨可以用此方法试一试 , 说不定是奏效的” , 法官抱着试探的态度说道 。
试一试?思路有了 , 就从“公告”着手 。
第二天早上 , 法官与书记员一同驱车再次前往被告村里 , 在其村口及村委会张贴送达公告 。
同时 , 法官与村委会人员再次进行了座谈 , 要求村委会人员协助法院送达 , 如被告与村委会人员联系时 , 要求村委会人员第一时间告知办案人员 , 并同时向村委会人员送达了协助送达通知书 。
随后 , 法官与书记员又驱车来到了被告所在谢村街自建房处 , 在被告自建房门上张贴了送达公告 。
书记员张贴送达公告
汉中“老赖”玩失踪,法官让你现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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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一点点的流逝 , 法官和书记员一直等待被告方的主动联系 。 2020年3月26日 , 302办公室的电话铃声终于响起 。 书记员看到来电显示 , 果然是久盼的被告的电话 。 想必是在其门上张贴的公告奏效了!
电话接通后 , 此时被告表述其在外地 , 并给书记员说了一堆道歉的话 。 并称 , 邻居告诉他人民法院到处张贴对他的送达公告 , 街坊邻里都传言他是“老赖” , 电话里的被告感觉他很没面子 。 但是由于在外地 , 不方便回来 。 随即书记员告知被告可以通过电子送达的方法向其送达 。
经书记员与被告确认微信账号后 , 书记员将法院应诉材料向被告通过微信的形式进行了送达 。 至此 , 送达圆满成功 。
案件送达是民事审判工作所面临的第一步程序 , 也是关键的一部程序 。 送达难已成为民商事审判的一大跘脚石 , 占审判期限的很大一部分 。
由于各种原因 , 被告方不愿配合法院的送达 , 规避送达或恶意提供假的送达地址 , 致使送达迟迟无法推进 , 当事人会对法院审判工作产生质疑 。
作为书记员 , 在审判送达过程中 , 应当在严格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规定的同时 , 也应当灵活掌握送达方式 , 创新工作思路 , 确保送达工作的顺利开展 。
本案的送达过程只是日常送达工作中的冰山一角 , 通过该送达 , 也体现出了法官与书记员工作的不容易 , 以及司法工作人员为保障群众利益的默默付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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