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我爱偷情,但我最爱我老公》这篇文章

无意中看到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跟前面朋友说的那样是一个营销号。姑且当她不是。好吧大家可以把我当个烂好人。一开始我也是看着皱眉头,直到我看到下面这句,看法有些转变: 你们肯定说:“你这样的女人我无法接受” 现在我有用抢指着你娶我吗?我自问在两性关系上算传统的,恐怕不会接受作者这样的女性作为终身伴侣。但作为一种个人价值观的展示,她在自己的blog上发表意见,又没碍着谁,至少别人没什么理由指责她。就像她说的:你又不是她丈夫,你喜欢不喜欢她的看法,跟她没关系。当然,这样的回答解决不了所有的问题。既然我说我不可能接受这种观念,那么至少也得解释一下为什么。其实也简单:两性关系在我的道德观念里是一种对对方身份的一种承认,所以应该是排他的关系。我不是说自己的观点多正确,这只是我自愿遵守的道德观念,也希望自己的伴侣能遵守。而这篇blog的作者的出发点跟我完全不一样。她眼里的两性关系跟身份承认是独立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她显然不会反对婚外的情爱关系。理性上,她的逻辑推理确实自洽,所以我找不到反驳她的理由;不过感情上,我不接受她的观点。仅此而已。但我确实有一件担心的事:如果她那个被暧昧的对象自己稀里糊涂,怕是要被狠狠伤害一次。我不能指责这一点,是因为那位作者行文中也看不出存了耍弄人的心思,但希望blog作者在寻找暧昧对象时,能足够开诚布公,只去找那些愿意逢场作戏的男士。同时我还是再重复自己在上说过无数遍的话:有时候,骄傲的女士们真的应该试着相信这世上确实有把感情和情爱当回事的男人,别以为男人都是打不坏的橡皮糖。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位姑娘,又能找到这么一个能接受她的男士,我只好说祝你好运。这种观念不是主流,就必然意味着这位作者需要艰难地寻找。要是找得到,就别错过;找不到,也别抱怨没人理解你。
■网友的回复
如何看待?!对这种女人我只有一句话!请联系我……其实明显是个营销号啊
■网友的回复
婊子立牌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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