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玩笑把邻居逗死了,赔偿死者家属6万元

具体案情
这是个真实的案例 。 周某和同龄的苟某系邻居 , 一天两人相遇 , 两个人开起了玩笑 , 嬉笑不断 , 还互相推搡 。
没想到 , 苟某突然变了脸色 , 一头栽倒在地 。 周某以为苟某在开玩笑 , 让他“别装了” 。 后来见苟某一动不动 , 面色发紫 , 周某吓坏了 , 也没有呼救 , 直接逃回了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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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卖部老板发现时为时已晚 , 苟某死了 。
尸检报告显示 , 苟某因突发冠心病导致呼吸衰竭身亡 。 警方认为 , 周某明知苟某患有冠心病 , 还与其开玩笑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 但审查批准逮捕时检察院认为周某的行为不足以构成犯罪 。 最后 , 周某赔偿了死者家属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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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为何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 过失致人死亡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是过失 , 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 , 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 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 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 。 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 , 并且已经造成死亡结果 , 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
所谓应当预见 , 应当把行为人的知能水平与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以及行为时的客观环境结合起来判断能否预见 。
本案中 , 周某并不知道邻居有冠心病 。 一般来说 , 人是不可能预见到开玩笑会导致人死亡 , 因此 , 周某没有过失 , 也就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 这件笑死人的事 , 是意外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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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 , 侵害民事权益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侵权责任分为过错原则(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 。
过错责任原则 , 是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 , 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 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案件 , 应当由主观上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
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分为: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2、行为的违法性;
【开玩笑把邻居逗死了,赔偿死者家属6万元】3、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有过错 。
本案中 , 周某因为与苟某开玩笑 , 使其心脏病突发倒地 , 这时 , 周某跑回家没有救助 , 具有一定的过错 , 其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 因此应该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
来源:深蓝法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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