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中央厨房」有人退了几千元!这件事,你也别忘了…

这两天 , “个人所得税”退税 , 成为朋友圈里热议的的话题 。
“赶紧去查询一下 , 看看自己能退多少 。 ” 随着我国税收史上首次个税汇算清缴启动 , 不少人在微信群里晒出了退税“成绩单”:有的人退了几十元 , 有的居然退了几千元 。 当然 , 还有的人交的税不够 , 需要补缴 。
“别的小伙伴都办理退税了 , 我们这儿怎么还没开始?”看到别人拿到了退税款 , 一些急性子的人也沉不住气了 。
别急 , 个税汇算清缴办理时间有好几个月 , 从今年3月开始到6月份都可以办理 。 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 , 向税务机关申报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 不用去办税大厅直接在手机上就能办妥 。
3月31日 , 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西藏、宁夏、宁波、厦门、青岛等14个省市个税年度汇算手机办税功能开通 。
个税汇算清缴是史上首次 , 又是在手机上办理 , 纳税人跟软件需要有一个“磨合”的过程 , 需要大家多多包涵;有的地方还没开通 , 咱也可以再等等 , 好饭不怕晚 。 税务总局还支了一招 , 还没有开通地区的纳税人如急需办理 , 可以通过扣缴单位或者向税务机关预约办理 。
那么 , 啥是个税汇算清缴?哪些人需要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日前税务总局发布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 , 里面说得挺详细的 , 麻辣姐带您了解一下 。
一问:什么是个税汇算清缴?
通俗来说 , 年度汇算就是 , 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 , 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 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 , 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 , 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 。
这个还不够通俗?那简单地说就是两步:一是合并个人“综合所得”全年收入 , 二是按年计算税款 , 多退少补 。 这个“综合所得” , 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 。
个税汇算清缴 , 仅汇算上述四项所得 , 不包括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也不包括纳税人选择不计入综合所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 。
二问:哪些人需要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如果您是居民个人 , 在2019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 , 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 与这四项所得全年加总后计算的个人所得税存在差异 , 您就需要关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
如果预缴的税款高于全年应纳税款 , 您可以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报以获得退税;如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纳税款 , 您应当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补缴税款 。
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 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 , 二是年度汇算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 。 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的纳税人 , 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并补税 。
也就是说 , 如果您的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 , 或者年度汇算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 , 且在取得所得时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 , 那么您无须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 , 也无须补缴税款 。 强调一下 , 这里说的是补税 , 补税额低于400元的无须补缴 。
现在说退税 , 如果您多预缴了税款 , 申请退税是您的权利!无论多小的税款 , 您都可以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申请退税;如果您放弃退税 , 那么也不用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
这回您听明白了吧?一年下来算总账 , 如果是您欠国家三百两百元的个税 , 就不用补了;如果是国家多“预收”了您的个税 , 无论多少都可以退!
三问:全年只在一个单位拿工资 ,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吗?
一般情况下 , 如果您自1月起至12月只在一个单位领取工资薪金 , 且没有或者已足额享受了专项附加扣除等各项扣除 , 单位通过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 与您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 。 对此情形 , 您无需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
如果您因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较晚 , 导致12月仍不能足额扣除、当月应预扣预缴税额为负值的 , 或者还有未能扣除的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等 , 需要通过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办理扣除并获得退税 。
四问:年度汇算时 , 可减除的扣除项目有哪些?
依据税法第六条 ,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 ,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 为应纳税所得额 。 因此 , 年度汇算时四项综合所得收入加总后可减除的项目有:
1.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
2.专项扣除 , 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3.专项附加扣除 , 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4.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 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 , 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5.个人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
同时 , 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以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 , 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
2019年1月1日 , 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 。 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 , 提高了“起征点” , 调整了税率表 , 增加专项附加扣除 , 很多人都已经从中受益 , 个税负担明显减轻 。
此次个税改革 , 还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 其中 ,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 就是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
税法规定 , 纳税人平时取得综合所得时 , 仍需要依照一定的规则 , 先按月或按次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 在具体操作中 , 因个人收入、支出情形各异 , 无论采取怎样的预扣预缴方法 , 很难让一年的“预缴”与“应缴”完全一致 。 而通过年度汇算 , 可以准确计算纳税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 进而实行多退少补 , 这也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 。
年度汇算可以更加精准、全面落实各项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政策 , 更好保障纳税人的权益 。 尤其是平时未申报享受的扣除项目 , 以及大病医疗等年度结束才能确定金额的扣除项目 , 可以通过办理年度汇算补充享受 。 因此 , 年度汇算为纳税人提供了“查遗补漏”机会 , 以确保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
【「人民日报中央厨房」有人退了几千元!这件事,你也别忘了…】来源:人民日报中央厨房-麻辣财经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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