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移雄研咨询洞察:新型智慧城市群运营模式建议报告

新型智慧城市群定义范畴
城市群是信息化和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空间载体,是区域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 智慧城市发展契合城市群建设 , 城市群发展带动智慧城市相关产业发展 。 将智慧城市融合到城市群中,在协同发展的基础上打造智慧城市群,能够更好的应对城市管理、经济、资源、数据问题 , 从而解决城市群发展不平衡问题 , 满足新常态下我国城市进一步发展需求 , 促进区域经济、生态可持续发展 。
智慧城市是依托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 , 建设的新型智慧城市 , 促进城市更高效化、更快捷化、更透明化运行 。 智慧城市群是从《“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提出 , 加大城市群建设步伐 , 打造世界级智慧城市群 。 在智慧城市建设的基础上 , 将智慧城市运用的技术与应用投放到城市群发展中 , 推进智慧城市群建设 , 打破行政区划壁垒与信息孤岛 , 加快生产要素的流动 , 促进信息资源共享 , 促进区域智慧城市之间协同发展 , 提升区域整体经济发展水平 。 新型智慧城市主要运营模式
智慧城市建设依托信息一代信息技术与应用 , 涉及智慧城市行业众多垂直领域 , 具有跨部门、跨行业等特点 , 其建设周期较长 , 具体实施难度较大 , 垂直领域的项目建设完成后 , 后期需要长期运营与维护 。 目前 , 智慧城市建设在我国尚处于初级阶段 , 通过归纳总结 , 一般其建设运营模式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 。
(一)政府主导企业参与
虽然传统的建设模式正在转变 , 但是对于公益性比较强、涉密程度较高的项目 , 譬如城市政府信息资源融合服务平台、智慧公安中的涉密项目等 , 这些项目公益性很强、涉密程度较高 , 不适合也不方便由企业来主导 。 因此该类项目应该由政府主导投资 , 企业参与建设 , 建成后由政府负责运营维护 , 保证数据安全 。
(二)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
智慧城市项目建设中 , 对于规模较小 , 可经营性较强、企业愿意积极参与的项目 , 例如热点(火车站、机场、商场、公交车、医院等)WIFI、社区服务微信交流互动平台等 , 可采用政府引导的方式 , 交由市场建设运营 。 根据项目运作效果 , 给予后奖励补助 。 这样 , 一方面 , 节约政府财力物力 , 更减少了大量的维护费用;另一方面 , 提高了市场参与城市建设的热情 , 并推动信息产业的发展 , 还可以为居民提高更优质的服务 。
(三)政府购买服务的一揽子模式
综合性较强、投资较大、运营维护难的智慧城市项目 , 尤其是牵涉到多个重大项目并行推进的系统性工程 , 例如 , 信息惠民工程建设涉及智慧城市中的多个领域 , 需要信息资源高度共享 , 业务部门之间互联互通;城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也涉及到各个业务部门 , 这些项目需要统筹力度较大 , 综合很强 , 并且投资较大 , 政府财政压力大 。 该类项目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一揽子模式 , 由实力较强的企业做总承包 , 包括后期的运营维护 , 政府每年只支付购买服务的费用 。 这样既减轻了政府财政压力 , 也摆脱了政府运维的负担 , 同时还培养了企业 , 推动了信息产业的发展 。 城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企业融合服务平台、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等也都适合政府购买服务的一揽子模式 。
(四)PPP政企合作模式
目前 , 智慧城市建设中PPP模式越来越被业内追捧 。 广义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也称3P模式 , 即公私合作模式 , 是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 。 在该模式下 , 鼓励私营企业与政府进行合作 , 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 通过这种合作方式 , 合作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 。 合作各方参与智慧城市项目时 , 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企业 , 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 。 双方首先通过协议的方式明确共同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 其次明确各方在项目各个流程环节的权利和义务 , 最大限度地发挥各方优势 , 使得建设摆脱政府行政的诸多干预和限制 , 又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在资源整合与经营上的优势 。 政府公共部门与企业合作过程中 , 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 , 从而实现政府公共部门的职能并同时也为企业带来利益 。 通过这种合作和管理过程 , 可以在不排除并适当满足企业的投资营利目标的同时 , 为社会更有效率地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 , 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 。
智慧城市建设采用PPP模式中的SPV运营模式 , 政府与企业可以联合成立SPV项目公司 , 引入社会资本 , 共同设计开发 , 共同承担风险 , 全过程合作 , 期满后再移交给政府的公共服务开发运营方式 。 政府对智慧城市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深 , 企业对项目前期科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 。 政府和企业都是全程参与 , 双方合作的时间更长 , 信息也更对称 。 双方可以更有效地整合智慧城市生态 , 实现共同运营、共同服务、共担风险和收益分成 。 该模式更适用于新区智慧城市建设 , 以及区域或试点的智慧城市综合建设 。 如下图所示 。
中移雄研咨询洞察:新型智慧城市群运营模式建议报告
文章图片
图SPV运营模式结构投资结构
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广元人民政府指定出资代表共同出资;其余融资部分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渠道筹集资金 。 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 , 政府方出资代表持股比例与社会资本持股比例经双方共同测算决定 。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与资本金相同 , 社会资本方承担的注册资本应在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成立项目公司 , 并在项目公司成立2个月内将首期注册资本以货币形式存入项目公司账户或财政部门指定专用账户,剩余注册资本按工程进度和融资要求逐步到位 , 建设期内须缴纳完毕;政府方出资代表承担注册资本须同比例出资到位 。
【中移雄研咨询洞察:新型智慧城市群运营模式建议报告】建设期产生的上级补助资金 , 政府可以以股权出资形式注入项目公司 , 超出部分纳入资本公积账户 , 并在计算可用性付费时予以核减;运营期产生的上级补助资金归政府方所有 , 用以抵减当期可行性缺口补助 。 融资结构
项目公司可采用股东借款、金融机构贷款等方式筹措项目资金 , 以解决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 。 本项目采用有限追索项目融资 , 即项目公司以自身拥有的资产或权益作为融资担保 , 项目公司各股东方仅以资本金为限承担相应的责任或风险 。 新型智慧城市群运营模式重要性
智慧城市群的建设依赖于数字产业化发展和产业数字化发展 , 这两个发展方向离不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能力 。 因此 , 需要政府与企业高度重视新兴信息技术的科研与发展 , 运用技术赋能、支撑智慧城市群发展 , 从而支撑区域经济发展 , 而这数字技术赋能会产生大量数据 , 研发出大数据科技产品 , 这些大数据的应用会因为用途不同 , 政府选择的运营模式不同 , 对于这些智慧城市群大数据产品选择正确的运营模式 , 关系到产品走向成熟的标志 , 根据大数据的呈现 , 在数据实现真实性、完整性和开放性的前提下 , 推动智慧城市群的建设 , 支撑区域数字经济开放、包容与可持续发展 。
从区域整体上看 , 以5G+“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5G+AICDE为代表的数字技术 , 将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传统空间联系改变 , 降低了对自然资源的依赖 , 超越地里区位 , 重构区域经济体系 , 开启并推动时代的转型 , 带动人类社会生产方式变革、生产关系再造、经济结构重组、生活方式巨变 , 这种结构性变化对于在智慧城市中运用的运营模式会有一定的不同 。 其智慧城市群的运营模式会影响着其发展方向及稳定性 , 最终影响区域经济协同发展 。
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对智慧城市建设有重要作用 , 同时对智慧城市群建设有推进作用 , 数字技术的应用有利于地区与地区之间超越传统的行政区划界限 , 开展区域间合作 , 加快当地本身发展的基础上缩小地区之间的差距 , 创造了开放、共享的区域体系 , 最大化有效利用资源 , 合理化配置资源 , 推动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 由于智慧城市群是多个智慧城市组合而成 , 本质上体制机制不同 , 因此智慧城市群的运营模式与智慧城市的运营模式有本质区别 。 结合中国移动新型智慧城市群项目建设运营模式的选择
1、新型智慧城市群大数据产品运营模式
大数据产品是将不同行业的数据汇聚在一起 , 传输到数据中台 , 通过数据技术 , 对海量数据进行采集、计算、存储、加工 , 同时统一标准和口径 。 其实大数据的应用范围非常广 , 不仅限于互联网行业 , 金融、制造业、交通物流、人口方面也都有非常大的应用价值 。
针对城市群人口大数据分析平台、政务大数据分析平台 , 公益性比较强 , 同时涉密性较高 , 主要用于政府决策 , 因此人口大数据分析平台与政务大数据分析平台的运营模式主要为政府主导企业参与模式 , 由于城市群没有最高级政府管理 , 需要由城市群协同发展的协会组织管理城市群发展 , 即由城市群协会主导投资 , 企业参与建设 , 建成后由协会负责运营维护 , 为政府提供重大决策信息 , 及时解决城市群人口不平衡问题 , 保证数据安全 。
对于与经济有关的行业大数据分析平台 , 比如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制造业大数据平台等 , 属于半公共服务类、具有市场价值的纯经营性项目 , 可以完全由市场主导 , 各地区政府做好统筹引导和布局 , 做好市场监管 , 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 , 政府出台政策鼓励商业模式创新 , 引入社会资源投资建设和运营 ,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导作用 , 同时也可选择SPV运营模式 , 可由各地区政府与企业成立投资或融资设立SPV项目公司 , 明确政府和企业合作建设运营的边界和结合点 , 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营和维护 , 各地区政府重点强化顶层设计 , 引入合作企业 , 以通过增值服务市场化运营为基本原则提供补贴 , 引导政企合作建设运营 。 最终再由城市群协同发展协会统一购买经济数据服务 , 做好城市群经济决策 , 推动区域经济协同发展 , 并向更高质量发展 。
2、新型智慧城市群运营管理中心运营模式
城市群运营管理中心通过集中化的智能管理 , 提供了对日常各城市运营的洞察 。 依托城市大数据中心相关平台和应用支撑 , 采集汇聚城市管理各部门业务数据 , 进行集中展示和分析 , 提高智慧城市运行管理、政务服务、城市综合管理决策和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 为各地政府管理者提供应急指挥、统计分析、决策调度等功能 。 城市群运营管理中心主要是为政府领导者提供决策、指挥调度等功能 , 因此该运营模式为政府主导企业参与模式 , 城市群协会为最大领导者 , 即由协会主导企业参与 , 建成后由协会负责运营维护 , 为政府提供重大决策信息 , 指挥调度各地区政府 , 解决各地区不平衡问题 , 缩小地区差异 , 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
3、新型智慧城市物联网平台运营模式
城市群物联网平台是各城市大脑运行的基础 , 通过统一设备标识、统一设备接入、统一物联数据标准、统一资源共享 , 实现城市群智能化、便捷化、精细化和现代化 , 以此解决智慧城市群建设过程中的各城市终端接入、终端管理、数据处理、数据共享、安全防护、应用开发等问题 。 该物联网平台涉及到的数据需保密的 , 并且公益性较大的平台采用政府主导企业参与模式 , 即由协会主导企业参与 , 后期由协会负责运营维护 , 对于涉密性较小、经济效益较高的物联网数据接入的平台需采用SPV运营模式 , 减少财政开支 , 主要有市场主导 , 打通各地区物联网数据 , 促进区域最大化获取收益 。 总结
区域协同发展离不开智慧城市群的发展 , 充分利用区域信息化建设的良好态势 , 将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到城市群 , 推动新型智慧城市群的建设 , 而新一代信息技术生产的产品需要长期的运营模式 , 各地区因新型智慧城市群长期运营而优政、惠民、兴业 , 才能使智慧城市群运转起来 。 智慧城市群的运营模式需要根据不同智慧项目来选择运营模式 , 由于智慧城市群涉及的领域众多 , 项目较复杂 , 模式选择可以以一种或多种模式并存 , 来提升智慧城市群的运营 , 同时 , 城市群与城市不同 , 它是由多个城市组成 , 需要考虑其协调发展性 , 统一由城市群协会来牵头领导智慧城市群的建设 , 通过以协会为核心构建的运营模式体系 , 抓住区域不同功能定位、合作分工 , 构建新型智慧城市群经济体系 , 实现实现智慧城市群建设水平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同步发展 , 构建智慧生态产业 , 提升城市群生态文明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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