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共同财产,只有互相赠与的礼物,领证两年,要离婚,怎样操作

离婚其实不需要很强的理由才能起诉,只是不具备法定情形,双方又不能达成一致的话可能判不离。但是六个月后再起诉是很有可能判离的,你妻子提到的这些赔偿什么的都没有什么法律支撑的。列一下法条吧: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无共同财产,只有互相赠与的礼物,领证两年,要离婚,怎样操作】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网友的回复
首先,你是否同意离婚?如果同意,该分的财产就分,酌情给点钱吧。如果不同意,法院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第二次即便判决离婚,她主张的分手费或者青春损失费或者聘礼都没有任何依据,法院不会支持。
■网友的回复
青春损失费是不会被支持滴。不过你们领证两年还没共同财产,怎么办到的?
■网友的回复
首先,你们是否都同意离婚,如果双方对离婚都没有异议,没有夫妻共同财产(你列的那些多属于个人物品,原则上归个人),可以直接去民政局签离婚协议就可以了。如果你不同意离婚,对方可以起诉,像你们这种情况,离婚的理由就是“感情破裂”。但一般没有特殊情况,法院一般第一次都不会判离的,六个月之后第二次起诉才会判离。至于要求赔偿损失,如果你没有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她是不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另外聘礼不是男方给女方的吗?既然之前都没给,离婚的时候应该不存在女方再索要的情况吧,如果你给了想要回来,据你所描述的情况,你应该也不符合可以要回来的情况。聘礼(彩礼)要回来的要求是,没有登记,或者登记后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因为支付该款项导致男方家生活陷入极度困难的。所以,你们这种什么都没有的情况其实很简单。她如果起诉的话,民事诉讼的原则是不管她怎么列诉讼请求,法院都可以受理,只是最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不会支持罢了。
■网友的回复
我看《离婚律师》,里面说即使你给了聘礼离婚时都可以主张退回聘礼,她还主张你补交聘礼,这不是更不用理她么。。如果电视剧里表述的没有错误而且我没有理解错的话。话说回来,两个人之间的事儿一定要搞的这么人情冷暖吗?你们在一起9年了,多想想你们以前在一起幸福的时光吧。如果是我,即使她不提,我也会主动给一些的。的确,女的到她这年纪,再找难度大一些,你是男的,而且三十左右正当年,会比她容易很多。
■网友的回复
这样的情况下离婚,应该相对来说比较简单。没有共同财产,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没有共同财产,因为结婚之后一方取得的工资都属于共同财产,不知道你算这个吗?其他赠与的东西没有办法要回来的,同时另一方主张的赔偿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网友的回复
婚姻法中的赔偿性要求只有一个:你出轨,对婚姻不忠。而离婚最基本的要求是,丧失夫妻之间的感情基础。可协议离婚,可诉讼离婚。工作不努力,邋遢这些都不能成为你妻子要求赔偿的理由。
■网友的回复
既然并无伤害之事,双方分,目前的纠结在于女方提出的分手费,男方从自己经济条件和感情上综合考虑,这个事情谈妥了。双方签一份离婚协议,带着红本和各自的身份证件到当地民政局,签字捺印,领出绿本就好了。 如果分手费或者补偿的事情谈不妥,无论女方还是男方都可到法院起诉离婚。关于分手费的事情说一句,依楼主的陈述的情况,女方即使起诉到法院,分手费的请求也是无法得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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