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株洲』| 科技部组织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定向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国科发资〔2020〕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局)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 , 积极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 经按程序报批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将启动实施“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 , 定位于支持一批覆盖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的技术创新项目 , 特别是短期内能见到实效、对复工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技术成果转化落地项目 , 以帮助一批优秀科技型企业克服疫情带来的短期困难 。 专项采取优化流程、快速响应、分档定额资助的管理方式 , 项目实施周期均为两年以内 。
现请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结合区域发展需求 , 择优遴选一批项目 , 纳入“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支持范围 。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
一、工作流程
——申请填报 。 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根据本通知要求(附件1) , 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 , 具体格式可从信息系统下载 。
——遴选推荐 。 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依托信息系统受理申报材料 , 按照专项组织实施要求 , 结合区域发展重点支持方向 , 择优遴选提出项目建议 , 填写推荐项目清单(附件2)并在线提交科技部 。
——汇总审核 。 科技部对各地方提出的项目建议进行汇总审核 , 确定拟立项项目清单后 , 通知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 。
——立项支持 。 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 , 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 , 组织项目牵头单位在线填报项目任务书 , 并与项目牵头单位签署任务书 。
科技部委托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后续过程管理和验收 。
二、具体要求
1.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遴选推荐和管理监督职责 , 围绕助力经济复苏 , 重点聚焦市场应用前景好、可带动区域产业集群发展的项目和部省会商议定的重点任务 , 特别是对复工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项目 。 对于纳入支持范围的 , 要指导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切实完成项目任务 ,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2.请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牵头单位于4月10日至4月25日网上填报项目申请表;5月20日前将推荐函、推荐项目清单网上提交;项目任务书填报时间将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另行通知 。
3.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国家科技计划的协同联动 , 结合地方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 , 统筹科技资源 , 共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 加快打通经济循环 。 各地方采取的具体举措及安排的专项资金情况请随推荐函一并报送 , 作为审核项目的重要参考 。
4.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在项目组织实施中 , 要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 创新工作方法 , 减少人员聚集 。 同时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 , 积极为科研单位恢复正常科研秩序、尽快复工复产创造条件 。
联系电话:资源配置与管理司010-58881661、58881663、68598078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附件:1.项目组织要求
2.“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推荐项目清单
科技部
2020年3月27日
『晨株洲』| 科技部组织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定向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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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项目组织要求
1.项目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牵头申报 , 每个企业限报1项 。
2.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主要推荐市场应用前景好、可带动区域产业集群发展的项目和部省会商议定的重点任务 , 特别是对复工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项目 。
3.项目国拨经费建议按照50万元和100万元两档定额提出 。 湖北省推荐项目不超过100个 , 总经费不超过6000万元 。 其他地方推荐项目不超过50个项目 , 总经费不超过3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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