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员工入职简历存在严重造假行为,一审二审皆败诉

因认为员工入职简历存在严重造假行为 , e医生经营主体北京益医移动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将员工李某某诉诸法庭 , 并向申请无需支付李某某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2月18日期间工资117701.15元 。 2019年8月26日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经过审理后 , 判决e医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李某某支付117701.15元薪资待遇 。
【因认为员工入职简历存在严重造假行为,一审二审皆败诉】因认为员工入职简历存在严重造假行为,一审二审皆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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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益医移动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判决 , 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提起上诉 , 要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李某某诉请的117701.15元薪资请求 。
【因认为员工入职简历存在严重造假行为,一审二审皆败诉】益医移动公司认为 , 李某某简历中阐述其在2010年1月至2015年4月30日担任某健康体检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时下属人数20人 , 但经核实下属人数仅为2人 , 了虚假信息 。 另外 , 益医移动还认为李某某工作能力有限、不应向其支付绩效工资、反而应当给公司赔偿等诉求 。
中国裁判文书网3月28日公布的半决书显示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审理此案后认为 , 李某某在上述工资争议期间实际劳动 , 益医移动公司应该支付相应报酬 , 虽然益医移动公司提出李某某简历造假 , 但并组构成抗辩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合理理由 。 至于益医移动公司认为李某某不绩效考核不合格 , 但其并未证据证明考核标准及考核情况 , 因此未获支持 。
基于上述理由 , 北京益医移动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全部上诉均被驳回 。
本文相关词条概念解析:
简历
简历即对履历的简要陈述 , 又称履历表 , 英文简称CV , 常用于个人求职、申请 , 但也可作为非求职者的经历简述 。 简历记载一个人的教育学历、专长以及就业经验 , 有时会补充个人特质、兴趣或期许 。 主要目的经常是求职者用以取得面试或访谈机会的工具 , 又由于它经常是第一份征才部门或学术机构挑选候选人的过滤依据 , 其重要性可见一斑 。 传统上来说 , 履历表长期已导向记载一个人到某个时间点已经达到的成就 , 但在当今社会逐渐有纪录一个人有能力成事的专长记载 , 一个人可以做什么、怎么做、有什么其他相辅相成的专长 , 不同的表达方式都可能造成微妙的结果差异 , 这种较为新式附有弹性变化的履历表在某些场合 , 例如学生申请学术研究或入学许可已普遍被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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