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青岛市放心消费示范街”创建标准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半岛采访人员 王媛
为做好“放心消费在青岛”创建工作 ,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起草了《青岛市放心消费示范街创建指南(征求意见稿)》 , 于2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什么是放心消费示范街?如何创建?怎么评?在指南中得以明确 。
根据青岛市市场监管局的公示信息 , 放心消费示范街 (consumption trusted demonstration street)的定义为 , 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自愿参与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活动 , 对本区域消费环境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商业街道或市场区域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标准规定了青岛市放心消费示范街的基本条件、创建要求、创建程序及动态管理 。
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应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 , 辖区内经营者数量较多;应配备专职人员管理示范街创建活动;应保证辖区内90%以上经营者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 签订放心消费承诺书 。
两年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超范围、超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或使用非食用物质等严重违法行为;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仿冒食品、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存在其他食品安全违法经营行为或食品安全处罚记录等情形的 , 将不得参与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创建 。
放心消费示范街的创建内容分为放心消费示范街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部分和放心消费示范街管理者(以下简称管理者)部分 。其中 , 经营者从商品质量、交易行为、交易价格、经营场所、售后服务、投诉(纠纷)处理6个方面进行创建 。管理者从组织保障、制度保障、人员要求、基础设施环境建设、安全管理、宣传管理、教育管理、监督管理方面进行创建 。
【#青岛市#“青岛市放心消费示范街”创建标准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 , 对经营者设定了31项标准 , 对管理者设定了29项标准 。经创建活动组织机构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参与创建的示范街区内经营者和管理者进行实地评估 , 示范街区内90%经营者参与创建活动 , 并有40%经营者全部达标的 , 且示范街区管理者达标的 , 该街区成为放心消费示范街区 。
创建活动组织机构对成为放心消费示范街的单位 , 通过“放心消费在青岛”官方网站进行展示 。放心消费示范街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使用“放心消费示范街”标记 ,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放心消费示范街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在相关平台上进行公示 , 撤销“放心消费示范街”标记:在创建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因未尽到经营者法定责任导致商品质量抽检严重不合格 , 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事件)造成较大社会不良影响的;因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消费纠纷投诉频发且处理不主动不及时的;发生重大或群体性消费投诉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 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出现违反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承诺的行为 , 并经查证属实的;停业或自动放弃创建资格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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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消费在青岛”标记释义
标志从受众的认知角度出发 , 选“放心消费”四字作为主要设计元素 , 以最为直观的沟通方式展示标志的寓意 。
标志以橙红色、天蓝色、草绿色作为标志色彩 , 三种色彩通过笔触间的叠印和交叉安置 , 绘制出一个“繁荣、交融、融合”的背景画卷 , 象征着监管者、经营者、消费者三者协同共建 ,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 共创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 。
三种色彩同时展现了青岛“红瓦绿树 , 碧海蓝天”的城市形象、地域特色 , 又形似青岛市地标雕塑“五月的风” , 整体色彩及架构给人年轻、活力、热烈的感受 , 体现了青岛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城市特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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