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18个自贸区,引资开放不停步( 三 )


制度创新 , 营商环境再优化
在江苏自贸试验区 , 一项新制度最近正在酝酿 。江苏海事局与南京市江北新区日前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 , 提出在自贸试验区探索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 , 争取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批准设立“江苏南京”船籍港 , 放开船舶所有人注册资本限制 。
“开放国际船舶登记业务 , 设立‘江苏南京’船籍港 , 对于江苏自贸试验区以及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江苏海事局二级巡视员葛同林说 , 落实开放国际船舶登记业务后 , 在自贸试验区内 , 船企将不受船舶所有人注册资本中中资不得低于50%的限制 。江苏还将争取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授权 , 在自贸试验区设立的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开展中国籍船舶入级检验业务 , 并逐步放开船舶法定检验业务 , 方便船东选择船级社进行船舶检验 , 形成高端航运服务集聚效应 。
根据备忘录 , 江北新区将研究出台外资和合资航运公司入驻自贸试验区的配套政策 , 进一步活跃船舶、货运、客运、科技、劳务、资产、信息、知识产权等交易市场 , 做大航运交易体量 , 注重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 积极推动申请综合保税区 , 最大限度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
作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试验田”“排头兵” , 自贸试验区继续加快推动制度创新、优化营商环境 。云南自贸试验区提出 , 试行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负面清单制度 , 优化生物医药全球协同研发的试验用特殊物品的检疫查验流程;广西自贸试验区提出 , 依照自由贸易协定安排 , 推动实施原产地自主声明制度和原产地预裁定制度;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明确 , 对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 , 实行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结算业务的先行先试 , 实现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便利化……
商务部表示 , 将加大对自贸试验区差别化探索的支持力度 , 在特定领域开展更多系统集成制度创新 。进一步加大开放压力测试力度 , 对标高标准经贸规则 , 进一步压减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 在自贸试验区探索建立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 在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方面加大探索 。
“同时 , 还将持续做好复制推广工作 。及时梳理总结 , 形成更多高质量的制度创新成果 , 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 , 向全国释放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制度红利 , 带动我国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袁园说 , 此外 , 支持各自贸试验区落实各项稳外贸稳外资政策 , 培育壮大外向型经济 ,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 更好发挥外贸外资企业在自贸试验区的集聚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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