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妞研习社』一方卖掉婚前财产换取大房,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吗?
一方结婚登记前已经取得取得全部产权或已经交付全部购房款的房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 。 那么 , 一方卖掉婚前财产换取大房 , 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吗?
网友咨询:在南城做小本生意的李先生于前年和梁女士结婚 , 由于双方都是再婚人士 , 拥有一套两居室的李先生于婚前做了财产公证 , 证明梁女士婚前无财产 。 去年底 , 李先生将婚前购买、婚后两人居住的房子卖了 , 随即换了一套三居室的电梯公寓 , 李先生为此向朋友借了30万元 。 婚后不久 , 两人决定离异 。 但是对于财产的分割起了争执 。 梁女士认为房屋是婚后购买且登记的是双方名字 , 应该是共同财产 , 理应对半分割 。 而李先生则认为唯一的房子是婚前财产变卖换来的 , 梁女士没有出资支持购买 , 不应该分割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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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李洪涛律师解答:
李先生先前出售的房屋尽管是一个人的名字登记 , 借款也是一个人的行为 , 但是目前分割的房屋是婚后购买且登记的双方的名字 , 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 梁女士有权利分割一半的所有权 。 而梁女士也应当承担一半的还款责任 。
所谓夫妻共同房产 , 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 , 即从男女结婚之日起 , 到夫妻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时为止 。 主要是指:婚后以双方或一方的收入和财产购买所得的房产;婚后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房产 , 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
李洪涛律师补充:
如何认定夫妻共有房产呢?
1、首先要明确:房子购买的出资 , 和房产是谁的财产 , 并不是必然联系的 。 有的夫妻两个人出资 , 房产却写着第三者名字 。 比如有的夫妻用第三人名字购买房子 。
2、通常我国法律认为 , 房屋属于谁的财产 , 要看房屋产权证上名字是谁 , 房子就是谁的 。 并不考察房屋出资情况 。
3、有两种情况出现:第一种是:如果是婚前所购买的房子 。 虽然是双方共同出资 , 但是以一方名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 法律上就认定是名义购买方一方的婚前财产 , 另外一方的出资是房产拥有方对于他的债务 。 第二种情况是:如果是在婚后所购买的房子 , 不管买房子的钱是谁出的钱 , 不管产权证是谁的名字 , 都认定为是夫妻共有财产 。
【『法妞研习社』一方卖掉婚前财产换取大房,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吗?】4、明确这一点 , 就不会在婚姻财产权益处理时候 , 发生重大误解 。 不少婚姻当中的弱势群体 , 基于对对方的信任和喜爱 , 在买房子时候没有考虑到这点 。 当缔结婚姻后 , 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候 , 才突然发现自己在财产上发生了重大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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