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要起诉美国的武汉律师是不是缺心眼?

(标题如过激 , 麻烦编辑给修改一下)首先第一个问题:1、你起诉美国的医学证据或其他证据充分吗?虽然我们外交部门有人发表过类似推论 , 但这种推论更接近于是一种对美外交攻势上的策略 , 而非严谨的医学论证 , 后来我们自己不是也说了嘛 , 最终结论还要靠医学溯源最终去揭示其来龙去脉 。第二个问题:2、你考虑过起诉后的后果吗?你起诉了 , 法院自然会受理 。 但是该判你胜诉呢还是判你败诉?如果判你败诉 , 那不是打我们那个外交发言人的脸吗?如果判你胜诉 , 首先 , 你一分钱也拿不到 , 其次更严重的是 , 万一几个月以后国际医学调查证实病毒真的是源于武汉 , 你这个判决行为岂不是给了全世界尤其是美国起诉你一个很好的法律依据?毕竟 , 过去虽然发生过很多次病毒流行 , 但国际上的普遍共识就是将其视为人类共同的敌人和人类进化中的“天灾”而已 , 没有要求谁赔偿的国际法依据 。 但如果你率先打破了这个惯例 , 那么以后人家起诉你 , 让你赔偿 , 你有啥理由拒绝??这个律师做这样的法律行动是啥动机不好揣测 , 但是奉劝一句 , “您难道不能等到最终医学结论出来再决定起诉与否不好吗?”所以 , 我分析这个事情的进展就是这个律师起诉后很快撤诉 。 这样既避免了上面的情况发生 , 也让自己里子面子通通到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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