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月11日起长安街将禁行电动自行车

来源:北京日报自4月11日起 , 长安街等十条道路除脚踏自行车外 , 禁止其它非机动车通行 。 据了解 , 此前 , 长安街就已经禁行了电动三轮车和摩托车 , 此次禁行的主要是电动两轮车 , 包括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的电动车 。禁行道路十条大街禁行电动自行车从交管部门了解到 , 在反复调研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 , 确定了十条电动自行车禁行道路 , 这些道路的共同特点是交通流量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区域广、交通事故多发地区的主要道路(路段) 。 在这些道路采取除脚踏自行车外 , 禁止其它非机动车通行的管理措施 。这十条大街包括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 , 广场东、西侧路 , 府右街 , 正义路 , 复外大街(复兴门桥至木樨地桥) , 建外大街(国贸桥至建国门桥) , 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 , 蒲黄榆路(玉蜓桥至刘家窑桥) , 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玉泉路路口至鲁谷东街北口) 。违反禁限行规定罚款20元交管部门将依托各类媒体广泛宣传 , 并深入十条大街涉及的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学校、商贸市场开展宣传告知 。 同时 , 加强限行区域的警力部署 , 在禁限行道路两端及主要路口设置卡控岗 , 对违反禁限规定行驶的车辆坚决做到“逢违必纠” 。 对违法行为人按照“未按照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 , 处20元罚款 。 对拒绝缴纳罚款的 , 一律扣留车辆 。同时 , 交管部门强调 , 老年代步车等电动三、四轮车均属于机动车的范畴 , 应当遵守机动车管理相关规定 , 对于违反国家关于机动车注册登记规定上路行驶、驾驶人未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等违法行为 , 执勤交警将依法扣留车辆 , 对驾驶人进行罚款、拘留处理 。近4成伤人事故涉电动两轮车电动两轮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的电动车 。 为什么要加强对电动两轮车的管理?据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市交管局等相关部门调查统计 , 目前本市电动两轮车总数已达400万辆 , 且绝大多数为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规定的超标车辆 。 由于电动两轮车行驶中声音小 , 速度高于脚踏自行车 , 在交通流量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叉区域多的道路上行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 特别是一些超标电动两轮车 , 其自身质量、行驶速度已具有摩托车的特征 , 这些车辆非法上路、违规使用、违法行驶 , 特别是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突出 , 不仅严重扰乱了城市交通秩序 , 而且危及着市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据交管部门统计 , 2015年全市电动两轮车共发生交通事故31404起 , 死亡113人 , 伤21423人 , 其中 , 伤人数占全市交通事故伤人总数的36.7% 。 对电动两轮车非法上路、违规使用、违法行驶的交通乱象 , 市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反映强烈 。 2016年以来 , 仅交管部门就接到“122”报警投诉6000余起 , 意见信函400余件 , 纷纷呼吁加强对电动两轮车依法管理 , 整治违法行为、取缔非法车辆 , 确保市民的出行安全 。 (孙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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