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不肯“宅”家 男子爬楼顶为女友放烟花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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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不肯“宅”家 男子爬楼顶为女友放烟花被罚

本文标题:半夜不肯“宅”家 男子爬楼顶为女友放烟花被罚

疫情期间宅在家,就是对防控疫情贡献力量。可是南京一名小伙子在家太无聊,为了给女友一个惊喜,深更半夜爬上天台放烟火,周边邻居看到后报了警。最终,警方对其做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2月15日凌晨,南京雨花台警方接到一小区居民报警,称小区的楼顶上有人放烟花。民警迅速出警到现场,找了一圈后,在一处楼顶天台上找到了燃放完的烟花棒。民警经过走访,找到了燃放烟花的小伙子吴某。小吴承认烟花是自己放的,目的是要给女友一个惊喜。

半夜不肯“宅”家 男子爬楼顶为女友放烟花被罚

△ 燃放完的眼花。警方供图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受疫情影响,春节期间小吴和女友小周没有回老家,在南京过了春节。事发当晚,小吴打算给女友一个惊喜,庆祝情人节,但因为疫情的原因,他们不能外出庆祝。小吴便决定在半夜12点左右上天台放烟火,烟花棒是小吴之前准备的。民警告诉小吴,目前全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做好防护非常重要,纪念日以后还能过。另外,在天台放烟火,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一旦引发火情,后果不堪设想。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最终,民警对小吴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00元。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全民抗击疫情期间,少出门、少聚集、出门做好防护。对于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地点燃放烟花,将依法予以处罚。(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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