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有没有法定的赡...

儿媳对公婆 , 女婿对岳父母 , 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我国的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类: ①、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 包括:父母与婚生子女、父母与非婚生子女 。 ②、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 。 主要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 而公婆与儿媳之间 , 岳父母与女婿之间 , 虽然按父母子女关系相称 , 但并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 , 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 因此 , 儿媳对公婆 , 女婿对岳父母 , 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 儿媳对公婆 , 女婿对岳父母 , 在特殊情形下享有遗产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 ,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 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可见 , 在极特殊情形下 , 儿媳对公婆 , 女婿对岳父母 , 才享有遗产继承权 。 所谓“极特殊”是指: 第一 , 必须是儿媳、女婿丧偶; 第二 , 必须是儿媳、女婿丧偶之后 , 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 不具备此特殊条件的儿媳、女婿 , 对公婆、岳父母的遗产 , 不享有继承权 。 我是一位70岁以上的老人!本站主要是些学习体验与分享(其中会引用一些作品的原话并结合我的一生体会与经验加工整理而成!在此一并感谢!如有不妥之处敬请与我联系,我会妥善处理 , 谢谢!)我写的主要是中老年人各方面应注意的事儿!退休后我希望通过这个平台广交朋友 , 互助交流 , 共筑美好生活!!!!!! 更多文章请参看 http://www.zzz818.com 赵站长的博客 。 期待大家的光临与指教哦^0^!欢迎大家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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