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涉案金额70多万 黑心房屋中介“两头吃”被判刑

  黑心房屋中介的“止损之道”

  □ 本报采访人员  刘志月

  □ 本报实习生 胡宇汉

  □ 本报通讯员 付静宜

  房东出租房屋收不到租金 , 租客交了房租无房可住 , 这中间原来是黑心中介作祟 , 致50多人深受其害 , 涉案金额70多万元!

  《法制日报》采访人员近日从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获悉 , 经该院提起公诉 , 武汉安逸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4名股东苏某、张某、刘某、谢某分别获5年6个月至3年1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经营困难 股东私分房租

  2016年9月 , 在房地产中介行业摸爬滚打多年的张某经同行苏某、刘某提议 , 成立了安逸客房地产经纪公司 , 注册资金50万元 , 主营房屋租赁 。 张某出任法定代表人 , 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由张某、谢某负责 。

  “安逸客”成立后 , 采取先与房屋产权人签订合同承租其房屋 , 再将房屋违规“N+1”隔断 , 以公司为甲方统一对外出租的模式经营 。

  2017年5月前 , 该公司所收房租勉强支撑着房东房租、员工工资以及改造工程款等开支 。 随着租房淡季到来 , “安逸客”开始亏损 , 到了9月 , 账面结余仅90余万元 。 面对亏损 , 4名股东索性分3次将营业款瓜分殆尽:张某分得36万元 , 刘某、苏某、谢某各18万元 。

  为了掩人耳目 , 张某一面花32万元购买奔驰轿车摆起成功人士的排面 , 一面为逃避打击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 自己躲在幕后进行操控 。 张某还采用“不设底薪 , 增加提成”的方法逼迫业务员纷纷离职 。

  为了解决恶意断付后出现的纠纷 , 张某等4人商定由苏某、刘某雇人来公司“撑场子” , 同时采用“拖”字诀 , 把矛盾甩给房东与租客 。 当房主没按时收到租金与公司联系时 , 业务员首先会借口周转不灵 , 保证下季度一并支付 。 如果房主不同意 , 则会被邀来面谈 。

  “来了带到会议室 , 苏某和刘某就领几个小弟把他们唬走 , 这些人都由‘安逸客’支付辛苦费 。 ”张某说 , 当初业主把房子租给他们 , 合同期都不少于两年 , 现在拖着不给房租 , 房东也没办法 , 最后只能自认一部分损失主动解除合同 。

  居中作梗 房东租客矛盾升级

  白领小娟2017年5月初通过“安逸客” , 以每月830元价格承租了一间卧房 。 预交3个月房租、1个月房租押金、1年物业费后 , 小娟拿到了钥匙 。

  2017年10月11日 , 小娟再次按合同约定提前1个月缴纳了11月至来年2月的房租2490元 。 不过 , 10月18日 , “安逸客”突然更换锁芯 , 给了小娟新的钥匙 , 当晚房东夫妇便找上门来 , 因未收到下季度的房租 , 要求收房 。

  “房东说去公司问了 , 公司账上没钱 , 要我们自己去把租金要回来 。 ”次日 , 小娟和其他租户一起来到“安逸客”讨说法 , 接待她们的是张某和几名高壮男子 。

  “他们态度很强硬 , 说房子使用权归公司 , 要是房东强行赶人 , 要我们只管报警 。 ”当晚 , 小娟她们将沟通结果反馈给房东 , 房东气愤不已 , 限令她们5日内搬离 。

  预交了房租却要被“扫地出门” , 这样的结果令小娟难以接受 。 她在网络上搜索 , 发现落入“安逸客”陷阱的大有人在 。 之后 , 小娟加入了受害者自发建立的微信群 , 打算集众人之力讨回公道 。 2017年10月29日下午 , 武汉中山广场写字楼22楼发生小型冲突 。 40多名房东及租户来到“安逸客”维权 , 与该公司员工发生口角、推搡 。

  公安机关接警后 , 将双方带回调查 , “安逸客”耍无赖截留租金坑人的行径彻底败露 。 2017年11月3日 , 张某、谢某、刘某、苏某被刑事拘留 。

  劣迹斑斑 黑中介落法网

  2018年5月8日 , 该案被移送至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警方认定 , 张某等4人在明知代理出租模式难以盈利的情况下合伙成立公司 , 后在“安逸客”经营出现亏损之际 , 瓜分公司90万元营业款 , 涉嫌合同诈骗罪 。

  面对检察机关提讯 , 4名股东齐喊冤 , 把“锅”甩给租房淡季资金链断裂 , 以“截留租金保证日常运营”为由 , 试图将合同诈骗粉饰成民事纠纷 。

  事实果真如此吗?案卷中 , 苏某提到自己曾在北京从事房产中介 。 办案人员在网上搜索 , 意外发现了苏某、刘某不光彩的中介从业史:两人的名字多次出现在举报北京某黑中介的网帖中 , 且苏某民事诉讼缠身 , 曾多次作为被告的诉讼代理人败诉 。

  与此同时 , 承办检察官发现:从北京到武汉 , 苏某的那些租金纠纷官司背后的房屋中介公司都是一样的经营模式!“都有免租期 , 前一、二季度按时付租金 , 6月至9月期间开始以‘经营不善’拒付房租 , 最后被告上法庭 。 ”办案检察官说 。

  为了准确认定诈骗金额 , 承办检察官建议警方继续查找报案记录、租房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 , 并在此基础上重新审计 。 “房子没租出去拖欠房款的 , 属于合同纠纷;还有一部分公司正当利润 , 都应从诈骗数额中剔除 。 ”办案检察官说 。

  通过将房东出租合同、房客交租记录、公司账簿一一对应并核查38名受害人 , 检察官以“安逸客”收了房租却对房东谎称未收到为标准 , 确认2017年9月至10月彭某等34名房东被骗取租金共计503090元;以2017年10月31日前已交房租却被房东赶出或重复向房东交租为标准 , 确认4名租客被骗取租金12310元 。

  检察官还发现 , 苏某等4人还涉嫌构成强迫交易罪 。 有房东提到“安逸客”强制要求降低租金 , 实则变相威胁房东提前解除合同 。 但由于签订的合同中没写明公司的违约责任 , 仅注明房东提前解约要支付5000元到10000元的违约金 , 令房东叫苦不迭 。

  经核查 , 办案机关最终确认张某等4人采取威胁手段 , 强迫胡某某等12人签订《房屋出租委托合同解除协议》 , 强迫交易数额196184元 。

  2018年11月2日 , 江汉区检察院依法以苏某为第一被告人 , 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强迫交易罪对4人提起公诉 。 2019年12月21日 , 法院一审判处苏某、张某、刘某、谢某犯合同诈骗罪、强迫交易罪 , 数罪并罚 , 分别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4年1个月、4年6个月、3年1个月 , 并处罚金4万元至3万元不等 。 承办检察官呼吁 , 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健全公民信用体系 , 提高房屋中介准入门槛 , 对类似苏某、刘某这样有违法从业前科的人员出台行业限入规定 , 以杜绝黑心中介“换皮复活”的情况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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