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湖南多措并举防控疫情保障通行( 二 )

各地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设置的卫生检疫站 , 应视交通拥堵情况 , 及时调整位置 , 确保各类防控应急物资和人员的运输通道安全畅通 , 确保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畅通有序 。


 防控@湖南多措并举防控疫情保障通行

▲▲ 防控@湖南多措并举防控疫情保障通行▲▲

认真做好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场所防疫消毒

对于全省运营的8个机场、63个铁路车站、145对高速公路服务区、142个客运站以及水上客运码头等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场所 , 各经营管理单位要在当地卫生健康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指导下 , 切实做好防疫消毒、流动人员的体温测试等工作 。

所有公共交通工具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的通知》要求 , 做好防疫消毒、通风等工作 。

督促交通从业及执法者加强自身防护

对正常营运的出租车、公交车及班线客车、客运船舶等营运车船 , 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加强监督检查 , 督促驾驶人员及工作人员在不影响正常呼吸及驾驶视线的情况下 , 一律佩戴口罩上岗 。

对运输防疫应急物资和人员的企业 , 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 做好运输人员、物资及车辆的防疫工作 。

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等部门要督促路政、运政、交警等执法人员 , 以及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及机场、火车站、邮政、快递等工作人员 , 落实戴口罩、测体温和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

切实做好高速公路重点收费站疏堵保畅

对全省40个易堵缓行的高速公路重点收费站和部分重点拥堵路段 , 公安交警部门要派人值守 , 疏导交通 , 指导车辆有序运行 。

对其他可能出现大面积、长时间拥堵的高速公路 , 公安交警应会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提前预判 , 做好应急分流预案 。

一旦出现严重拥堵缓行情况 , 各相关单位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分流预案 。

如高速公路收费站出现拥堵1公里以上的现象 , 各相关单位应按省人民政府同意的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速公路路况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挂钩管理暂行办法〉考评细则(试行)的通知》(湘交路政规〔2019〕15号)规定 , 采取车辆免费放行等应急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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