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州公安」对彭某某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的情况通报

  对彭某某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的情况通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 2月3日 , 我局对彭某某(女 , 长期居住在湖北省麻城市 , 已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 现已隔离收治)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

  经查 , 2020年1月23日 , 彭某某驾驶湖北籍车辆来饶过年 , 来饶后 , 未按要求主动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告、登记 。 1月29日 , 在其发现自己已发烧的前提下 , 仍对医生及社区疫情防护工作人员故意隐瞒湖北来饶的实情 , 并与多人密切接触 , 造成严重后果 。 目前 , 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 切实对自己、家人和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负责 。

  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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