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将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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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将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

本文标题:南京将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

为更好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攻坚战,确保口罩、消毒液等的市场价格秩序平稳,1月22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价格政策提醒函,提醒各经营户合理确定商品和服务价格,杜绝欺诈。如果消费者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可以随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价格政策提醒函中指出,近期,国内部分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为更好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攻坚战,确保口罩、消毒液等药品、医疗器械的市场价格秩序平稳,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各经营单位的价格行为作出提醒。

一是加强自律,守法经营。各经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

二是明码标价,公平交易。各经营单位对所经营的商品和服务,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标价的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是杜绝欺诈,诚信经营。各经营单位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 根据自身经营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商品和服务价格。对相关经营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给予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还将予以公开曝光。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也表示,真诚希望各相关经营者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希望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经营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随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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