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小官巨贪”!处级官员犯罪额逾1.7亿元!

  采访人员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 , 该院日前一审公开判决原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兼金川工业园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白海泉 , 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 数罪并罚 , 处无期徒刑 。

  经审理查明 , 被告人白海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 , 利用其担任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 , 接受他人请托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25亿余元 , 数额特别巨大 , 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

  被告人白海泉伙同他人 , 利用职务便利 , 违反国家土地最低出让标准获取土地 , 侵吞国家财产265万余元 , 数额巨大 , 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被告人白海泉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 , 责令其说明来源 , 仍有人民币4880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 , 差额巨大 , 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

  鉴于被告人白海泉有坦白、立功 , 认罪悔罪 , 赃款赃物已退缴等情节 , 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 依法判决其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 数罪并罚 , 处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被告人白海泉退缴的涉案赃款赃物 , 依法予以没收 , 上缴国库 。

  据介绍 , 白海泉2014年被纪检部门立案调查 , 他是内蒙古自治区反腐历史上罕见的涉案金额逾亿元的处级官员 。

  来源:新华社、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访人员:刘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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