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台湾规定禁止媒体头版放自杀新闻 台媒:无法理解

  【环球时报驻台北特约采访人员 李名】台“卫生福利部”推出“自杀防治法”施行细则草案 , 规定媒体不能将自杀新闻放在头版 , 在岛内引发争论 。

  “自杀防治法”是岛内首部规范媒体不得报道助长自杀信息的法令 , 要求不得详细描述自杀个案的自杀方法及原因、毒性物质或致命性工具的销售情况等 。 据台湾《联合晚报》15日报道 , 近日预告的“自杀防治法”施行细则草案进一步要求媒体遵守十项规定 , 包括不得将自杀新闻刊登在头版、网络平台首页或过度重复报道;不使用耸动话语或标题 , 不刊登照片、示意图、视频或社群媒体链接以及不提供自杀事件发生具体地点等 , 违者最高罚百万元新台币 。 “卫福部”心口司司长谌立中称 , 未来如果政治人物或社会名人自杀 , 媒体的确很难取得平衡 , 毕竟民众有知情权 , 但如果是名人亲人、候选人粉丝自杀 , 则没必要大张旗鼓报道 。

  全台自杀防治中心主任李明滨对此表示肯定 , 称自杀新闻不能放头版 , 世界卫生组织早已明订 , 全球和台湾都朝此方向推行15年 。 台北市社工师公会理事长李宏文说 , 名人报道易被美化、英雄化 , 媒体如果描述名人自杀细节 , 恐造成模仿效应 , 青少年尤其容易受到影响 。 中时电子报15日称 , 2005年4月艺人倪敏然失踪后被发现自杀身亡 。 当时岛内各大媒体大幅报道 , 甚至以头版全版的篇幅刊登 。 台大公卫学院副教授张书森称 , “倪敏然自杀事件”是台湾曾经历的沉痛教训 , 此事被大篇幅报道后引起模仿效应 , 当月自杀人数多了六七十人 , 多数都是与倪敏然同年龄层的男性 , 且自杀手法与报道细节相同 。

  岛内也有不同声音 。 台北市报业商业同业公会15日发表声明称 , 立法目的固然良好 , 但一些规定过于严苛 , “在没有任何除外规定的情况下 , 本公会认为有逾越母法且钳制新闻自由之虞” 。 联合新闻网称 , 让人不解的是“卫福部”的逻辑 , 如果认为自杀新闻刊登头版会引起效仿 , 却又为何规定公众人物或岛内外重要人物相关新闻不在此限?难道不知道公众人物自杀会比升斗小民自杀更引发兴趣?文章直言 , 联想民进党当局之前通过的恶法 , 又怎能让人相信蔡当局此举只为防治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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