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绿灯下话和谐

1914年 , 美国的克利夫兰市安装了世界上第一个现代化的交通信号指示灯 , 一个简单的红灯停 , 绿灯行的概念 , 竟使得日见混乱的交通秩序得到了很大的改观 。 于是 , 交通信号指示灯 , 也就是红绿灯 , 这个既便利又十分实用的事物就被推广了开来 , 就为全世界所认可和接受了 。 到后来 , 又根据红绿灯在使用时所暴露出来的问题 , 又在红绿灯中间增加了黄色信号灯 , 作为对红灯显示之前的警示和过度 , 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 虽然有了红黄绿三色信号灯 , 但是人们通常还是把交通信号灯称为红绿灯 。 交通信号指示灯在我国的应用是始于上世纪的20年代 , 1928年 , 上海的英租界就开始用红绿灯指挥交通了 , 后来又在一些大城市得到了推广 , 到全国解放时 , 我国的许多城市都在使用红绿灯来指挥交通了 。 解放以后 , 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后 , 随着我国的交通事业突飞猛进的发展 , 红绿灯已经不只限于在城市中存在了 , 就是在乡镇甚至有些乡村的公路上都有红绿灯在闪烁 。 多亏有了红绿灯 , 才能够使我们的人员和车辆 , 在不同颜色的灯光指挥下 , 有秩序地行进;也多亏有了红绿灯 , 我们的交通才能发挥正常的功能 , 而我们的生活才能得到真正的和谐和安宁 。 “没有规矩 , 就没有方圆” , 试想一下 , 如果没有红绿灯 , 那我们的交通会成为什么样子 , 我们的生产和生活 , 又会是一个什么样子?所以说 , 红绿灯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的 , 必须要按照它的指挥通行;红绿灯是严肃的 , 不论你是达官贵人还是平头百姓 , 对任何人都是一个态度 , 即红绿灯下人人平等!谁亵渎了红绿灯 , 不按照它的指示去参与交通 , 那最终 , 不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 , 都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或者说是悲剧!这一点 , 我们有许多惨痛的教训 , 想必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是非常清楚的 。 可是 , 在现实的交通活动中 , 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的情景:红灯亮了 , 行人收住了匆匆的脚步 , 车辆停在了停车线以外 , 静静地等候着绿灯 。 可偏偏就在这时候 , 就有人根本不把红绿灯放在眼里 , 甚至于连红绿灯的概念都没有 , 驾驶车辆横冲直撞地招摇过市 , 把本来很自然和谐的交通秩序破坏了 。 还有些自以为高贵的领导干部 , 在参与交通时 , 动辄警车开道 , 闯灯越线 , 狂呼乱叫着让按照交通规则正常通行的行人和车辆“靠边靠边 , ”“让开让开” , 让人不仅联想到了古代的官老爷出行的场景 。 此等现象并非个别 , 不论在偏僻的县城 , 还是在首善之区的北京 , 都可以看到这种不该发生的事情 。 毫无疑问 , 这种现象的发生 , 大大降低了红绿灯的神圣感与严肃性 , 更是破坏了正常、和谐的交通秩序 , 也在人民群众当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 我们的生活 , 离不开交通 , 我们每一个人 , 都是交通的参与者 。 不论是达官贵人 , 还是平头百姓 , 对于马路上的交通指示信号灯 , 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红绿灯 , 大概没有人不知道的 , 而对于红绿灯在指示交通时 , 以不同颜色的灯光所表达的不同的作用 , 我们每一个人也都非常清楚 。 也可以说 , 像“红灯停 , 绿灯行”这样最简单的道理 , 是老少皆知 , 人人明白的 。 可让人遗憾的是 , 这些肆无忌惮地闯灯越线 , 破坏了和谐交通秩序的人 , 竟然连这一点起码的常识和公民道德都没有了 。 在全民、全党都在为创造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的今天 , 我们不仅要问 , 是谁给了他们这样的胆子 , 又是谁给了他们如此的特权呢? 我们从交通参与者对待红绿灯的不同态度和行动上 , 感受到了不和谐 , 也从中感悟出一个道理:我们要想创造一个高度自然和谐的社会 , 不但要有健全的法律 , 还必须要有在神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概念 , 更要有人人都必须无条件遵守法律 , 而执法者必须严格、一丝不苟地执行法律的氛围 , 否则 , 你就是有多少法律 , 不论法律有多么严格和全面 , 也不会创造出一个真正和谐的法治社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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