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说好的汽车4年10万公里免费保养,怎么不免费了?

  随着汽车销售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 , 很多4S店为了争抢客户 , 提高业绩 , 都会推出一些售后优惠项目吸引消费者 。 但很多优惠项目都有限制条款 , 并且放在协议不起眼处 , 使得消费者并不能如期享受到应有的售后服务 。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 姜婧仪 通讯员 安婧

  汽车保养遭拒 , 消费者满脸疑惑

  南京陈先生3年前在一家4S店选购了一款售价为27万的轿车 , ”当时选这辆车是因为一般的4S店是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 , 给消费者3年6万公里免费保养的服务 , 但是这家店确承诺送我4年10万公里的免费保养 。 “

  2019年7月14日 , 陈先生的车子开了94800公里 , 到4S店做了第10次免费保养 。 10月初 , 陈先生一看 , 车子已经开了99950公里 , 就想在10万公里以内做最后一次保养 。 但4S店却拒绝了他免费保养车子的要求 , 理由是虽然商家承诺了4年10万公里免费保养 , 但是在陈先生签字的保养手册中 , 还有附加的条件 , 即最多保养11次 , 且两次保养之间不得小于3个月或者8000公里 。

  “陈先生7月14日刚保养过 , 从公里数和时间上都不符合免费保养要求 。 ”4S店工作人员表示陈先生可以把车子在家摆放几天 , 等到三个月 , 公里数也没超标 , 就可以来保养了 。 陈先生表示之前根本不知道有限制条件 , 也无法接受将车子停放几天的要求 , 于是拨打了消费者投诉热线 。

  限制条款应放在显著位置

  经过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调解 , 因车辆保养录入系统的设置原因 , 最终商家同意陈先生在10月14日来做免费保养 , 并且同意陈先生正常使用汽车 , 如果10月14日来做免费保养时 , 车子公里数超过10万 , 也提供免费保养的服务 , 陈先生对该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

  同时 , 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汽车销售方 , 在提供服务时 , 应在显著位置告知消费者服务项目有哪些限制条款 , 比如“4年10万公里免费保养”这一条款应注明“4年10万公里免费保养11次 , 且两次保养之间不得小于3个月或者8000公里” , 而不是只突出了“4年10万公里免费保养” , 将限制条件放在协议的非显著位置 , 最后以消费者签署协议 , 同意协议内容为由拒绝提供服务 。

  此外 , 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 购买商品时 , 不要仅仅关注商家提出的优惠 , 还应对该优惠项目做更多的了解 , 比如是否存在服务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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