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网」捕猪不成赔条命!遵义4村民上山电击野猪,其中1人触电身亡

  日前 , 遵义市4位村民采用电击设备前往当地山上电击野猪 , 不料导致其中1人不幸触电 , 经抢救无效身亡 。 1月7日 , 法院经审理 , 另3名同伴均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 , 缓刑1年 。

  去年9月21日 , 家住汇川区团泽镇的杨某寿 , 与村民杨某兵、杨某、余某相约 , 采用杨某购买的高压放电设备 , 在当地一处名为“神山坡”的深山杨某寿高粱地里 , 放置电击设备打野猪 。

  9月22日晨6时左右 , 杨某寿听到电击设备响声 , 以为打中了野猪 , 4人于是再次上山查看情况 。 不过 , 因4人未采取安全措施 , 导致余某被高压带电设备击中 , 杨某寿等人立即将余某送医院抢救 , 但因抢救无效身亡 。

  经相关机构鉴定 , 余某系因遭受电击身亡 。 9月22日 , 杨某寿3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 3人因过失致人死亡罪 , 被警方刑事拘留 。

  1月7日 , 遵义市汇川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 庭审中 , 杨某寿等3名被告人 , 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不持异议 , 并表示认罪认罚 。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3被告人在事发后积极将余某送医、主动拨打报警电话 , 并向余某家属进行赔偿 , 具有自首、从轻的情节;受害人余某在明知电击野猪的行为存在一定风险的情况下依然参与 , 导致自己遭电击身亡 , 存在一定的过错 , 可对3被告人从轻处罚 。

  当天 , 法院当庭对该案做出判决 , 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3被告人各判处1年有期徒刑 , 缓刑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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