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中国发布丨民政部:优先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无偿或低偿社区日间照料服务

中国网1月8日讯 近日 , 民政部印发《关于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通知》强调要加强委托照料服务与居家社区养老、扶残助残等服务的衔接 , 要求各地优先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无偿或低偿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 。

#中国网#中国发布丨民政部:优先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无偿或低偿社区日间照料服务。《通知》要求在确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3倍的基础上 , 大力推进照料护理标准的制定和落实 , 并进一步明确了照料护理标准的制定方法和相关要求 。 同时规定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要按照委托照料服务协议 , 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及时支付到照料服务人个人账户 , 或承担照料服务职责的供养服务机构、社会组织账户 。

《通知》要求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确定照料服务人 , 明确了“照料服务人”的资格条件 , 并明确供养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也可以承担照料服务职责 。 在确定照料服务人时 , 要在充分尊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 , 优先就近选择低保、低收入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 。 为共同推动协议约定事项落实到位 , 《通知》规定委托照料服务协议要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照料服务人三方签订 。

#中国网#中国发布丨民政部:优先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无偿或低偿社区日间照料服务。《通知》要求 , 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状况提供不同照料服务 。 其中 , 对于生活能够自理特困人员 , 重点协助其维护居所卫生、保持个人清洁、确保规律饮食;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 , 要上门提供协助用餐、饮水、用药、穿(脱)衣、洗漱、洗澡、如厕等服务 。 特困人员需要就诊或住院的 , 照料服务人要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或者通过村(居)民委员会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 协助将其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 并提供必要的看护服务 , 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

为全面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服务保障 , 《通知》强调 , 要加强委托照料服务与居家社区养老、扶残助残等服务的衔接 , 要求各地优先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无偿或低偿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 。 同时 , 《通知》明确提出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的政策措施 , 要求积极引导和支持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者等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 ,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 , 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助餐、助洁等居家服务 。

《通知》明确了县级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监管责任 , 要求各地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定期探访制度 , 及时了解特困人员实际生活状况和委托照料服务落实情况 , 特别是要加强对高龄、重度残疾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跟踪关注 , 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及时纳入机构集中供养;通过建立委托照料服务评价考核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以及开展第三方评估等方式 , 加强对委托照料服务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 《通知》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群体提供委托照料服务 。

(编辑:彭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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