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公安】深夜江西一车主怒发朋友圈辱骂交警:给150块买药吃!起因是

  如今,微信朋友圈已然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 。 记录生活的点点滴滴,分享开心与不开心的事 。 但是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朋友圈绝不是你违法的地方!

  近日,江西赣州一车主谢某旺因将汽车违法停放在章江北大道福寿路段一巷子,被执勤交警依法作出处罚,在其车辆上粘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 。 因对处罚心怀不满,谢某旺于当天晚上22时41分,在微信朋友圈晒出罚单配文辱骂交警,造成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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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天后,根据群众举报,警方将谢某旺抓获 。 目前,违法行为人谢某旺已被依法拘留 。 谢某旺也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深深的懊悔 。

  公然辱骂人民警察,是对法律权威的亵渎,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

  在微信朋友圈诽谤、辱骂他人

  散布虚假信息或者传播谣言

  都将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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