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通报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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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通报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

本文标题:市检察院通报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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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苏州市人民检察院通报了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去年,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强化平等保护理念,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全市检察机关在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权益犯罪方面成果显著,妥善办理了常熟某公司财务出纳非法侵占1.45亿元、园区某公司被盗300万元、苏州某数字科技公司被远程窃取虚拟货币等一批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涵盖假冒注册商标、盗窃、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各类罪名,帮助民营企业追赃挽回了损失。

针对跨地区侵犯企业知识产权存在侵权主体众多、重复侵权多、维权成本高等问题,各院积极发挥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保护企业核心知识产权。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针对某产品知识产权和企业合法权益易受侵犯的风险隐患,向该企业发出《风险防控提示书》,建议采取有效的防伪和追溯技术,溯源到其对应的产品及其生产、加工单位,防范制假售假行为。为此,公司代表专程到该院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延伸办案效果,加强法治教育和犯罪预防。昆山市检察院妥善处理一起涉及8000余万元的非法集资案件,帮助涉案人变卖资产并一一偿还参与集资人,最终对涉案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组织20余家有影响的企业,成立“私营部门犯罪预防协会”,指导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为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检察机关进一步优化刑事办案机制,出台了《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强化起诉必要性审查的工作办法(试行)》,建立了起诉必要性审查机制。2019年,我市检察机关的不起诉率为10.7%。对经济发展有贡献的民营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情节轻微,能补缴税款、认罪认罚的,尽量宽缓处理,不起诉率25.4%;对涉嫌虚开发票案件的民营企业共作出相对不起诉20人,相对不起诉率40.8%。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刑事保护力度,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涉民营企业案件,坚持在法律限度内适当倾斜,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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