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起 全市范围内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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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起 全市范围内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本文标题:12月23日起 全市范围内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12月19日晚,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在南京市全市范围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通告”。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12月23日起,南京全市范围内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据悉,电子证照与纸质版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动产权利人可登陆“江苏政务服务”APP 、“我的南京”APP、“南京不动产”微信公众号查看和下载。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通告中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种类和效力。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种类包括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了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纸质的是否还有呢?如何申请和颁发?通告中指出,自2019年12月23日起,申请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后准予登记的,可以一并颁发对应的纸质版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和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如同时领取纸质证书,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关业务时依法应交回纸质证书的,应按规定交回。

启用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服务系统(银行版)的联网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权利人的抵押权预告登记和抵押权登记,不再颁发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

对于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査看和下载,通告明确,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颁发后,不动产权利人可登陆“江苏政务服务”APP 、“我的南京”APP、“南京不动产”微信公众号查看和下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联网银行可登陆“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服务系统(银行版)”查看和下载相关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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