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明确互联网垄断相关细则

「经济参考报」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明确互联网垄断相关细则。反垄断法出台十多年来的首次“大修”迎来关键节点 。 据市场监管总局1月2日消息 , 《〈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布 , 即日起至1月3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对于此次“大修” ,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 , 旨在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 , 保护市场公平竞争 , 鼓励创新 , 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 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

征求意见稿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 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 征求意见稿提出 , 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 , 依法实施集中 , 扩大经营规模 , 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 , 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排除、限制竞争 。 禁止经营者之间达成垄断协议 ,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 , 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排除、限制竞争 。

「经济参考报」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明确互联网垄断相关细则。征求意见稿还进一步明确了互联网垄断相关细则 。 提出认定互联网领域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考虑网络效应、规模经济、锁定效应、掌握和处理相关数据的能力等因素 。

与现行反垄断法相比 , 征求意见稿还新增“鼓励创新”“国家强化竞争政策”等提法 , 以及“国家建立和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 规范政府行政行为 , 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禁止经营者之间达成垄断协议”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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