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叫停一年 违法“医学护肤品”死灰复燃

  “药妆”等概念被叫停一年 , “医学护肤品”重新上架 。 1月2日 ,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调查发现 , 在国内主流电商平台输入“医学护肤品”后 , 弹出众多相关产品 。 2019年初 , 国家药监局明确规定 , 对于以化妆品名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 , 宣称“药妆品”概念属于违法行为 。 随后 , 各大平台纷纷下架了相关产品 。 然而 , 仅一年又重新上架“医学护肤品” , 相关各方是在触碰法律底线 。

  重出江湖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调查发现 , 在国内主流电商平台输入“医学护肤品” , 弹出众多相关产品 。 比如 , 在京东商城上 , 搜索“医学护肤品”可以查找到新美亚海外专营店、苏秘37°京东自营官方旗舰店、资生堂京东自营专区出售的AHC、sum苏秘以及资生堂化妆品 。

  在线下 , 这种情况也存在 。 在崇文门新世界百货地下一层的金象大药房内 , 设有雅漾化妆品专柜 。 工作人员介绍称:“雅漾产品为专门医用产品 , 主要是针对各种敏感肌肤的医学护肤产品 , 做了激光美容后都可以使用 。 ”

  当北京商报采访人员向其提到国家药监局禁止普通化妆产品宣传时使用“医学护肤产品”等词汇时 , 该店工作人员并没有正面回答 , 只表示该产品对肌肤没有任何刺激 , 里面不含激素 。

  在另一家药店内 , 设有花印等普通化妆品专柜 , 工作人员宣称该产品为“药妆” , 并表示:“花印虽为药妆产品 , 但其中并不含某种药的成分 。 ”对于上述情况 ,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联系采访了雅漾和花印相关负责人 , 但截至采访人员发稿 , 对方并未予以回复 。

  2019年初 , 国家药监局明确指出 , 以化妆品名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 , 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属于违法行为 。 随后 , 国内主流电商平台对“药妆”“医学护肤品”相关关键词进行屏蔽 。

  资深营销专家张兵武认为 , 国家监管信息出台一年后 , 社会对于“药妆”“医学护肤品”违法概念的认知热度已经下降 , 企业认为“风头”已过 , 所以重新上架了相关产品 。

  属违法行为

  对于“医学护肤品”重新上架的责任问题 , 上海衡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红俊表示 , 化妆品企业和平台都有责任 , 因为“医学护肤品”重新被搜索到 , 仅依靠企业或仅依靠平台都无法办到 , 是两方共同实行或默许了这种行为 。

  实际上 ,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调查时发现 , 部分平台已经意识到上架“医学护肤品”属于违法行为 。 在小红书上 , 通过“医学护肤品”关键词搜索 , 弹出的页面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 搜索结果不予显示” 。

  针对通过“医学护肤品”关键词搜索出现相应产品背后的责任问题 ,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对相关电商平台进行采访 , 但截至发稿 , 并未得到回复 。

  同时 ,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对于搜索“医学护肤品”时出现相关产品的企业 , 进行了采访 。 但截至采访人员发稿 , AHC、薇诺娜母公司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并未予以回复 。 资生堂在接受北京商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资生堂在中国市场销售的产品均没有‘医学护肤品’ , 在搜索中出现公司产品 , 可能是电商平台搜索的问题 , 公司会通过相关部门与平台进行确认 。 ”

  医疗战略咨询公司Latitude Health创始人赵衡对北京商报采访人员表示 , 国家药监局叫停“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主要是因为这些产品并没有临床的证实 , 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风险 , 因此不能和医学挂钩 。

  “相关平台并没有完全屏蔽相关搜索关键词 , 而一些化妆品企业在宣传语上添加相应的关键词 , 也存在着一定欺骗性 。 此外 , 有些企业明知违法还在进行相关概念宣传 , 是因为违法成本远低于处罚成本 。 ”业内人士分析称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对违反本条例其他有关规定的 , 可以责令其停止经营 , 没收违法所得 , 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2-3倍的罚款 。 ”

  “变相”求生

  值得一提的是 , 在“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被叫停后 , 此类产品变相走向了一条求生之路 。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发现 , 虽然通过“医学护肤品”搜索出来的化妆品均未在产品上标称是“医学护肤品” , 但却标有“医美护肤品”“医用护肤品”等字样 , 这与药监局之前明令禁止的“医学护肤品”仅有一字之差 。

  在赵衡看来:“虽然部分化妆品企业并没有宣称自己的产品是‘医学护肤品’ , 但却宣称是‘医美护肤品’或‘医用护肤品’ , 这样的宣传属于打擦边球行为 。 ”

  李红俊表示 , 从法律角度来说 , 这也是违法行为 。 “无论从法律法规规定的字面解释 , 还是从立法目的解释 , 法律禁止的是化妆品中‘医疗术语’这一概念的使用 , 这种打擦边球的情况仍属于违法行为 。 ”

  2019年底 , 国家药监局再次对普通化妆品宣传做了进一步规范:普通化妆品禁止使用药用、抗敏等医疗术 。

  此外 , 还有部分化妆品进入药店 , 通过其他国家相似词语来混淆视听 。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走访发现 , 在位于北京的一家永安堂药店内 , 在多款花印产品的瓶身上 , 标有“药用”和“医药部外品”等字样 , 不过是以日文标注 。 业内人士介绍称 , 在日本即使有“药用”和“医药部外品”字样的产品 , 也是普通化妆品 。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 钱瑜 白杨 张君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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