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网■南方日报:靓号携号转网考验运营商诚意

自携号转网开通以来 , 不少用户都选择进行携号转网 , 但许多人的体验并不顺利 。 近日 , 河北石家庄李先生在去联通营业厅办理携号转网时 , 客服告知因其手机尾号为“66” , 被确认为靓号 , 转网需付违约金 。 对此 , 李先生想要找到合约并确认其手机号是否为靓号 , 以及是否有20年的约定期限 , 但联通未能拿出相应合约 。

《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明确规定 , 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向用户收取选号费或占用费 。 但事实上 , 靓号早已是一门价格不菲的生意 。 为了避免被追究责任 , 靓号主要是采取以承诺每月最低消费的方式 , 签订有约定期限的合约 。 在携号转网的推进过程中 , 靓号被阻挡不难以想象 , 但如新闻案例这般还是少见 。 “66”即便是靓号 , 营业厅也该拿出证据支撑 。 倘若口说无凭 , 难免给人留下推三阻四印象 , 继而怀疑其允许携号转网的诚意 。

从5个试点省(市)完成试验 , 到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试运行 , 到现在全国正式铺开服务 , 靓号能否参与携号转网 , 是公众所关注的焦点话题之一 。 从运营商角度来说 , 将其作为自己的利益来源 , 无非是迎合了正常的市场需求;而对消费者来说 , 签订白纸黑字的协议 , 也是默认了这种商业逻辑 。 但反过来看 , “靓号协议”本身也存在不合理之处 , 一定程度上说 , 它干涉了消费者自由选择服务的权利 。 特别是在携号转网的大背景下 , 这一点显得愈发清楚 。

相关政策对此早就有所关注 。 《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三款:电信运营商不得擅自扩大在网期限协议范围 , 将无在网期限限制的协议有效期和营销活动期默认为在网约定期限 , 限制用户携号转网 。 显然 , 如果拿不出确凿的“靓号协议” , 运营商就没有理由为难用户 , 河北的这个案例即是典型 。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 , 假使双方真的有协议在手 , 也应该以更稳妥的方式“和平分手” 。 消费者可以赔付违约金 , 但运营商不能“狮子大开口” , 强行抬高退网壁垒 。

转网■南方日报:靓号携号转网考验运营商诚意。除了靓号争议以外 , 携号转网的困境还有许多 。 譬如 , 有的转入业务可以随意办理 , 却指定专门的营业厅才能办理转出业务 , 导致消费者跑几趟都办不成;有的以入网年限清零、绑定宽带取消以及“收不到验证码”为由 , 变相让消费者打退堂鼓 。 这些现象说明 , 个别运营商到现在还没有认清现实 , 企图守住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 而携号转网的实质是要打破分区垄断的小市场 , 让运营商从增量之争转向服务之争——只有提供更优更好的服务 , 才能赢得消费者青睐 。

转网■南方日报:靓号携号转网考验运营商诚意。随着5G时代的全面到来 , 市场化竞争的新局面已经开启 。 运营商应该意识到 , 任何虚与委蛇、推三阻四的行为 , 都不是在维护自己的利益 , 而是在降低消费者对自己的好感 , 也是在给自己的未来发展挖坑 。 只有尽快转变观念 , 适应政策的发展导向 , 方能赢得未来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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