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咸猪手”定罪 让依法严惩有了依据

  2019年12月30日 , 一起在北京市海淀法院宣判的“北京首例校门口咸猪手入罪”案件 , 成为舆论热议焦点 。 据中新网报道 , 被告人杨宇(化名)因在小学门口多次故意偷摸女童胸部、臀部获刑3年 。

  此案中受害者都不足十二岁 , 最小的十岁 , 而且案发在校门口 , 可谓情节恶劣 , 社会影响极坏 。

  “咸猪手”的受害者都是相对弱势的群体 , 比如妇女和儿童 。 在公交车和地铁车厢里 , 年轻女子容易成为侵害对象 , 很多案中也不乏儿童受害者 。

  之所以挑她们下手 , 是因为施害者自认为比较安全、可全身而退 。 受害者或者因为怕羞不想声张 , 或者因为身单力薄不敢声张 , 有的则根本没有自保意识和能力 , 比如本案中的十岁小学生在遇到成年人侵害时 。

  十岁的孩子也下得了手 , 可见有些人为了满足私欲而彻底丧失了做人的底线 。 对于年幼孩子 , 不能靠他们提高自保能力来防范这类侵害行为 。 年幼孩子哪怕被学校家庭普及了再多的安全教育 , 毕竟缺乏足够的反抗力量 。

  所以 , 社会威慑力是非常重要的 , 对施害者的惩罚程度应足以让他们不敢对弱小者下手 。

  同时 , 也需要大家向受害人伸出援手 , 为他们壮胆 , 别让他们在无助中孤身应对 。 看到侵害行为时要及时提醒 , 及时制止 , 遇到求助时要第一时间帮助 。 若选择沉默 , 事不关己 , 高高挂起 , 施害者只会更加嚣张 。 如果全社会都能行动起来 , 再嚣张的施害者也没有下手的机会 , 这就是正义的力量 。 施害者可能对受害者的反抗不以为然 , 但不可能对更多人的愤怒无动于衷 。

  如果觉得施害者有一定危险性 , 应该立即报警 。 很多时候 , 正是周围人的冷漠无视给了施害者胆量 , 甚至还有施害者威胁受害人的 。

  更重要的是依法予以严惩 。 对于那些自以为打了法律擦边球的性侵实施者 , 应该消除他们的幻想 ,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严惩 , 特别对一些惯犯 , 更应从严从快 。

  回到本案中 , 虽然罪犯的侵害行为基本在一两秒内完成 , 但法院认为其同时具有在公共场所、针对特定群体、多次猥亵多名儿童的情节 , 已达到猥亵儿童罪所要求的社会危害程度 , 应定罪处罚 。 这就是法律应该有的“亮剑”态度 。

  据海淀法院少年法庭统计 , 近五年来 , 性侵犯未成年人案件每年均占到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案件的50%以上 。 在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日渐加强的当下 , 这一案件的意义在于敲响警钟:伸手必被抓 , 被抓必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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