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最高法:失信名单设置1至3个月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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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最高法:失信名单设置1至3个月宽限期。2日 , 最高法举行发布会 , 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 。 意见明确 , 各地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 , 对于决定纳入失信名单或者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 , 可以给予其一至三个月的宽限期 。 在宽限期内 , 暂不发布其失信或者限制消费信息;期限届满 , 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再发布其信息并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

为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保留必须生活费

意见明确 , 被执行人有多项财产可供执行的 , 人民法院应选择对被执行人生产生活影响较小且方便执行的财产执行 。 同时意见还规定 , 执行过程中 , 人民法院应当为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保留必须的生活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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