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65岁学校保安把老鼠药放进同事的米缸,第二天警察来了

  冲动是魔鬼 。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一名65岁的男子就因为一时冲动把自己送进了牢房!

  近日 ,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了一起故意杀人案 , 被告人陈某因故意杀人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案件详情

  65岁的陈某本是新建区某学校保安 , 在工作中陈某多次因琐事与同为学校保安的赵某发生口角 , 对此陈某一直怀恨在心 。

  2019年8月 , 学校为响应区里的灭鼠行动购买了一批灭鼠药并将灭鼠药分撒到学校各地 。 陈某顿时起了邪念 , 想要借机报复赵某 。

  于是陈某捡起地上的十多粒灭鼠药趁赵某不在偷偷溜进其宿舍 , 并将灭鼠药放入赵某的私人米缸 。 将米桶盖好后离开

  次日中午 , 赵某准备做饭时发现米缸内灭鼠药随后立即向校内管理人员汇报 。 校方立刻展开调查 。

  事后陈某主动向校方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并在现场等待民警将其抓获归案 。

  一审法院认为

  被告人陈某为泄私愤将灭鼠药放进被害人赵某的米缸中 , 其明知灭鼠药有致人死亡的毒害性 , 有放任危险发生的犯罪故意 , 其行为存在剥夺他人生命的严重危险性 。 故陈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 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 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因被害人发现而未得逞 , 构成犯罪未遂;其主动向校方承认罪行并在现场等待民警抓获的行为构成自首情节 , 依法从轻处罚 。 根据被告人陈某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 , 故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 本案宣判后 , 陈某表示认罪服判 , 不会上诉;对自己因为一时的愚蠢冲动犯下的错误 , 表达了深深悔意 。

  与人产生矛盾时切记保持理智 , 不要因一时冲动做出害人害己的事!

  来源: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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