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温州:各类人才买房七折、租房三折

  本报讯(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采访人员 李剑平)12月25日 , 浙江省温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 , 发布了一系列惠及大学毕业生的人才住房新政 。

  据介绍 , 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 , 全职在温州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 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 且贡献积分值达到100分以上 , 或者全职在温州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工作 , 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 或者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范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 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各类人才 , 配售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 , 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的70% 。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或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范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 , 配租住房面积为40平方米左右 , 租金为同地段住房租金评估价的30% 。 已婚的人才根据家庭人口情况可配租面积较大的住房 。

  温州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市委人才办专职副主任余长友说 , 温州民营经济活跃 , 房价历来偏高 , 不乏因为买不起房而离开温州的外来大学毕业生 。 安居才能乐业 , 房子成为温州民营企业“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的最大痛点 。 温州制定人才住房新政的初衷 , 是紧扣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 减轻民营企业的“用才负担” , 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

  在人才住房建设保障方面 , 温州市住建局调研员叶伟绩介绍 , 该市以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存量房源盘活为主 , 政府投资建设、企业自有用地筹建为辅 。 其中 , 商品住房项目配建的人才住房以售为主 , 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应 , 在房源集中的地方可先租后售 。

  温州人才住房新政规定 , 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为共有产权 , 不得上市流通周转、不得办理抵押贷款 , 用于购买本套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除外 。 购房人离温、离职未就业创业6个月以上、违反合同约定等情形的 , 住建部门指定的国有运营单位有权回购人才住房 , 回购价格为原购买价格加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10年后 , 购房人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完全产权登记 。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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