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放宽落户,还要加强公共服务供给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5日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 意见明确 , 以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牵引区域流动 。 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 , 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 。 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 , 精简积分项目 , 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

  网民表示 , 放宽落户、取消落户限制 , 能让人才充分流动 , 提升就业质量 , 促进经济发展 。 在放宽落户的同时 , 更应在城市公共服务的提质和均等化上做文章 , 加快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 让公民享受到平等和城市化带来的福利 。

  网民“贺丹”表示 , 落户限制放开放宽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 有利于城市中长期居住的外来人口落户 , 有利于提高集聚度、促进流动性 。

  网民“国仕英”表示 , 落户限制放开可以加快小城市的城镇化和人口流入 , 促进农村人口逐渐向城镇转移 , 保证城镇人口活力 。 网民“苏海南”认为 , 人才流动有助于地区经济发展 , 也有利于我国人才合理布局 , 缓解当前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

  网民“韩哲”认为 , 一个要素充分流动的市场才是最有效率的 , 能够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 。 要破除阻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 , 进一步提升社会公平 , 最大程度激发社会性流动和经济发展相互的促进作用 。

  还有网民认为 , 落户限制放开只是城市竞争力的一个方面 , 能否吸引来并留得住人才 , 归根结底要靠城市的经济发展前景、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区位优势和生活便利性等综合指标 。 为此 , 必须让户籍改革真正走向符合权利导向的公共服务均等化方向 , 让常住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 。

  (采访人员 明航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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