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宣传禁止使用“换肤”、“生发”等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12月25日发布识别化妆品违法宣称和虚假宣传 。

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 , 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 , 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 其作用温和 , 只是起到辅助作用 。 对于具有夸大效果、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或者颇具煽动性的宣传用语 , 消费者应理性对待 。

根据《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命名规定》《化妆品命名指南》等文件要求 , 化妆品宣称用语应根据其语言环境来确定 , 禁止表达的词意或使用的词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词语:

1.绝对化词意 。 如速效、超强、全方位、特级、换肤、去除皱纹等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