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就是永远能让人相信并给人以信、望、爱的道理

真理就是永远能让人相信并给人以信心、盼望和真情、真爱的道理 。 比如 , 《独立宣言》“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 , 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 , 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 ” 也就是说 , 真理不是任何人的高言大智 , 也不是什么高深的理论 , 更不是某些唯物论、进化论者所信奉的成王败寇、弱肉强食的所谓客观规律或自然法则 , 而是源于自在人心的善恶、是非、公平、公正、公道、公理不言而喻、不证自明的道理(也可以说是人类“理性和良心”的认同)与终极追求 。 也就是说 , 真理的不证自明 , 在层次上高于自在人心的善恶、是非、公平、公正、公道、公理的不证自明 。 由此我们才能理解 , 为什么我们一方面追求与王侯将相的平等(所谓“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 甚至追求与所谓“天子”或皇帝老儿的平等;一方面又因为皇帝老儿、王侯将相与众生的不平等 , 而否定“人人生而平等”或追求平等 , 是源于人类“理性和良心”的亘古追求或理想(比如 , 所谓“大道之行也 , 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 。 由此我们才能理解 , 《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条 人人生而自由 , 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 。 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 , 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 , 为什么开宗明义地宣称 , 人类之所以追求、相信、接受或承认“人人生而自由、平等” , 是因为“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的意义及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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