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卖房后亲爹拿走女儿那份房款玩失踪 女儿求助法院追回30万
武汉晚报讯(采访人员贾雪梅 通讯员陈亚莉)把产权归属女儿的房子一卖 , 亲爹卷走43万房款玩失踪 。 18岁女儿无奈之下将父亲告到汉阳法院 。 12月25日 , 采访人员获悉 , 在汉阳法院执行法官努力下 , 父亲一次性支付女儿房款30万 , 父女和解 。
十八年前 , 大力(化名)与张华(化名)登记结婚 , 生下女儿乐乐(化名) 。 2013年 , 夫妻协议离婚 , 双方约定 , 共有房屋归男方和女儿居住 , 女儿长大后 , 房屋产权归女儿所有 。 两人离婚后各自再婚 , 当时只有12岁的乐乐一直跟着奶奶生活 。
今年6月 , 想独吞房产的大力将前妻张华起诉到汉阳法院 , 要求房屋产权归他一人所有 。 后经法院调解 , 双方达成协议 , 大力将该房产卖掉 , 向女儿支付43万元房款 。 谁知 , 大力将房屋卖掉后拿着百万房款“消失了” 。 面对父亲的“冷酷” , 女儿无奈之下请求汉阳法院强制执行 。
12月10日 , 汉阳法院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大力 , 并赶赴其工作单位、涉案房屋中介公司等地方调查情况 。 法官好不容易找到了大力 , 他却拒绝还付房款 。 12月12日 , 执行法官依法将大力司法拘留 。 经三个小时的情、理、法教育 , 法官终于说服了大力 。 乐乐也感念父女亲情 , 表示愿意少要13万 。 当日 , 大力一次性支付女儿30万 , 父女重修于好 。
父亲把女儿养大 , 拿女儿的钱是不是理所应当?针对众多网友的疑惑 , 采访人员采访了湖北华徽律师事务所律师汪明 。 汪明律师解释 , 亲情是亲情 , 法律是法律 , 这两种关系不能混淆 。 第一 , 本案中 , 43万房款是基于“离婚协议”和法院的调解协议的约定 , 是有法律效力的 , 女儿的43万房款是受法律保护的 , 女儿与父亲之间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债务关系;第二 , 根据婚姻法规定 ,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 父亲把女儿养大 , 也是基于法律规定的义务 。 因此 , 不能因为亲情关系而掩盖了法律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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