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韩积极健康老龄化合作联合宣言(全文)( 二 )

  三、强调多部门协作共同应对人口老龄化 , 引导相关部门建立明确目标 , 清晰责任划分 , 保证充分预算 , 加强跨部门协作、监测、评估和报告机制 。

  四、坚持为老年人提供所需的、适宜的、连续综合的医疗卫生和长期护理服务 , 并提高公平性和可及性 , 推动实现全民健康覆盖 。 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 , 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健康促进、疾病预防、患病期治疗、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临终期安宁疗护一体化的综合服务 。 推动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 , 加强老年痴呆症等的有效干预 。

  五、提升老年人生活自主权 , 保护老年人的权利、自由、权益和尊严 , 反对年龄歧视 。 引导公众更加重视老龄化现象对所有年龄群体带来的问题和挑战 , 促进代际团结 。

  六、鼓励中日韩三国就促进积极健康老龄化进一步加强政策对话 , 交流经验 , 包括就积极健康老龄化相关问题开展合作研究 , 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在本地区打造应对人口老龄化成功模式 , 通过分享最佳实践等方式 , 促进在全球范围内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 。 【编辑:田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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