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红通人员"协助丈夫贪污652万出逃 7年后被劝返
([] 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法""情"两张网 劝返歧路人)
新京报快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 , 岁末的珠海市拱北口岸 , 通关人流如潮 , 外面等候乘坐公交车、城轨的乘客排着长龙 。 拥挤的人潮之中 , 一名戴着口罩、身材消瘦的中年女性从入境关口缓步走出……
“胡敏 , 你终于作出了正确的选择 。 ”女子停下脚步 , 迎面而来的是守候多时的专案组人员 。 2018年12月13日 , 涉嫌贪污罪的“红通人员”胡敏入境向广州市纪委监委投案 。
日前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 被告人胡敏犯贪污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 至此 , 这项持续7年多的职务犯罪追逃工作终于尘埃落定 。
东窗事发 仓皇出逃欲寻法外之地
“我们在口岸接到胡敏时 , 差点没认出来 。 外逃多年 , 胡敏相貌变化非常大 , 原本的圆脸已瘦削成瓜子脸 。 ”据广州市追逃办工作人员回忆 , 坐上车后胡敏神经紧绷 , 默不出声 。 “你这么多年在外 , 不容易啊!”专案组人员率先打开了话匣子 。
听罢 , 胡敏再也无法掩饰压抑已久的情绪 , 除下口罩嚎啕痛哭 。 回想多年的外逃生活 , 一边在零售店打工 , 一边独自抚养两个孩子 , 父母年逾八旬却无法赡养 , 母亲因为癌症大手术 , 也不能在旁陪护 。 如今 , 逃亡生活终告结束 , 多年的苦楚和压力 , 全在这一刻得到释放……
说起胡敏 , 有一个人不得不提——胡敏的丈夫谢庆阳 。 2005年至2009年期间 , 谢庆阳供职于广州某国有职业介绍所 , 提供涉外劳务资源咨询与管理服务 。 “2005年 , 受机构改革影响 , 谢庆阳的收入大幅减少 , 心理上的失衡使他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 。 ”专案组人员介绍 , 时任总经理的谢庆阳利用职务便利 , 通过虚构中介公司及伪造合同等手段贪污巨额公款 。
当时 , 胡敏深知谢庆阳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 , 也曾有过激烈的内心挣扎 , 但最终还是沦为丈夫的帮凶 。 据统计 , 胡敏协助谢庆阳贪污公款人民币652万元 。
不久案发 , 谢庆阳被立案查处 , 最终身陷囹圄 。 胡敏为躲避法律制裁 , 携两个孩子仓皇出逃境外 。 2011年11月 , 国际刑警组织对胡敏发布红色通缉令 。
织密法网 异地追诉挤压生存空间
“当时受人力、技术、政策等限制 , 关键性证据难获取 , 对胡敏的追逃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 ”提起该案 , 广州市追逃办工作人员十分感慨 。 监察体制改革 , 为追逃工作装上新的强力“引擎” 。 胡敏案移交广州市纪委监委办理后 , 广州市追逃办迅速组建精干追逃专班 , 全面收集资料 , 理顺工作思路 , 全力开展对胡敏的追逃追赃工作 。
“通过扎实工作 , 我们查明了胡敏的外逃去向 , 尽管多次隔空规劝 , 但是胡敏并不愿主动投案 。 而且其藏匿地与我尚未签订引渡条约 , 无法将其引渡回来 。 ”专案组重新审视案件 , 很快排查出胡敏在藏匿地实施了部分犯罪行为 , 按照犯罪地管辖原则 , 当地执法部门对此案也有管辖权 。
“可以推动异地追诉!”在中央追逃办大力支持和广东省追逃办直接指导下 , 广州市追逃办迅速调整追逃策略 , 通过国际司法协助途径 , 有效获取胡敏在藏匿地的大量信息 。 同时 , 专案组还查清胡敏利用地下钱庄跨境转移赃款等犯罪事实 。
一张对胡敏境内劝返与境外追诉同步推进 , 形成两头围堵、极限挤压的强大法网已然织就 。
亲情感化 “狱中人”劝诫促其迷途知返
促使胡敏主动投案的重要因素之一 , 是来自丈夫谢庆阳的规劝 。 2010年 , 谢庆阳因为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 尽管谢庆阳已服刑多年 , 但夫妻二人并没有离婚 。
“谢庆阳曾经提议胡敏离婚 , 重组家庭以便照顾孩子 , 但是胡敏一口拒绝 。 夫妻二人感情很深 , 这可以作为劝返的突破口 。 ”广州市追逃办工作人员表示 。 2018年8月23日 , 国家监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 , 成为劝返工作的“启瓶器” 。
“这是最大限度争取从宽的机会 。 ”专案组赴监狱向正在服刑的谢庆阳宣讲《公告》 , 通告胡敏境外涉罪面临的不利情形 。 终于 , 谢庆阳放下心结 , 通过电话向胡敏转达了相关政策精神 , 规劝妻子主动投案 , 争取宽大处理 。
一时间 , “法网”“情网”同时铺开 。 在政策攻心、法律震慑和亲情感化之下 , 胡敏逐步解除内心的抗拒警戒 , 并最终选择主动投案 。
到案后的胡敏向专案组坦承了自己从最初防备畏惧、到中途怀疑犹豫、直到最后释然信任的心路历程 。 胡敏通过出售房产筹措资金 , 退缴了全部652万元人民币赃款 , 谢庆阳被判处的罚金也悉数执行到位 。
编辑 杨利
庭审结束后 , 胡敏向专案组人员由衷表示:“这对我来说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 谢谢你们!”
“胡敏是广州市区两级监委成立后追回的第一个‘红通人员’ , 是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生动体现和成功实践 。 ”广州市追逃办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 “该案取得人赃并获、罪罚兼备的良好效果 , 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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