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中青报:直播经济,粉丝打赏不可为所欲为

  粉丝李某一年来给做网络主播的金某刷了9万多元礼物 , 可当他上门见面时 , 却遭到金某的冷漠对待 , 于是决定报复女主播 , 殴打致其手指骨折 。 不久前 , 黑龙江依安警方披露了上述案件 , 犯罪嫌疑人李某已经被刑事拘留 。

  在法律意义上 , 孰是孰非已经很清楚 。 网络主播为粉丝提供的服务只局限在网络直播过程中 , 主播是否与粉丝开展线下交流、在线下交流中对采取粉丝怎样的态度 , 完全取决于其个人意愿 。 不管怎么样 , 粉丝出手打人 , 并导致主播受伤 , 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

  不过 , 反思该案的空间 , 更在法律范畴之外 。 “直播经济”兴起以来 , 粉丝给网络主播打赏的模式得到确立和巩固 。 一年给主播刷9万多元尽管不少 , 但放到整个网络直播行业中 , 并不罕见 , 更高的金额也比比皆是 。 在“巨资”的影响下 , 粉丝与主播是否能够继续维系正当关系 , 他们之间的交往互动是否会被扭曲 , 成了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 。

  观看网络直播是一种极其特殊的消费 。 在多数的消费场景中 , 消费者的支出与其获得的产品、服务体验成正相关关系 , 消费金额越高 , 相应产品的使用价值就越大 , 或者服务给人带来的满足感就越高 。 网络直播却并非如此 , 它面向所有观看的用户 , 无论是否打赏 , 主播都会提供直播服务 。 在公开场景中 , 巨额打赏的回报只体现在主播表达的一声感谢 。 换言之 , 打赏所换取的服务 , 仅仅是主播公开地与粉丝互动 。

  放在一般的消费语境中 , 很难衡量以打赏换互动“值不值” 。 而且 , 打赏所获得的互动也难以与打赏金额精确对应——打赏900元换来主播一句感谢 , 打赏9万元可能也是如此 , 打赏并没有固定的“市场行情” 。 因此 , 打赏迥异于一般消费习惯的行为逻辑 , 而是基于你情我愿的情感抉择 。

  尽管如此 , 很多打赏的粉丝却看不透这种“你情我愿” 。 他们投入不少打赏资金以后 , 就不只满足于公开的网络互动 。 不少粉丝期待与网络主播开展更私人的互动 , 享受打赏带来的某种“特权” 。 在他们眼里 , 打赏仅仅是与网络主播开展更多交流的铺垫 , 而不仅是表达对直播服务满意感的终点 。 在一些出手阔绰的粉丝的心中 , 对与主播的交往有着更隐秘的期待 。

  个别网络主播在与粉丝开展互动时 , 也做出了不良的示范 。 有的主播在粉丝的金钱诱惑下 , 与粉丝发展不正当关系 , 甚至逾越了法律边界 。 2015年9月 , 湖南郴州一名女主播与粉丝交往时产生经济纠纷 , 被男粉丝捅死在宾馆房间内;2019年10月 , 上海一位女主播与粉丝交往以后 , 多次借钱给粉丝 , 结果遭到男粉丝诈骗 。 类似案例不一而足 , 给互联网直播行业留下了诸多惨痛教训 。

  随着直播经济急剧增长期的结束 , 平台应逐步收敛扩张的快感 , 转向对规范与秩序的追求 。 从粉丝打赏行为中获利的不仅有主播 , 还有平台 。 平台肩负约束双方行为的责任 , 既要保护主播的个人隐私不受侵犯 , 也要对粉丝行为实施必要的提醒和预警 。 实际上 , 缺乏节制的打赏 , 已暴露出各种弊端 。 对于超过正常金额的打赏 , 平台要舍得割舍利益 , 实施一定限制措施 。

  直播经济是“虚拟”经济 , 但与直播相关的经济活动、社会关系并不虚拟 。 只有深刻理解直播活动对现实社会的介入与影响 , 加大监管力度 , 才能消除误解与分歧 , 让主播与观众之间形成健康文明的互动 。

  王钟的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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