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晚报」酒后吸毒找刺激 "毒友"双双被处罚

  通讯员 吴晓茜 改写 胡晨敏

  大家凑在一起吃饭,是图个高兴 。 但有些人扣不到数,一高兴就“高兴”得过了头 。 今日,老佛倪要讲的就是格楞两个人,聚餐聚到后头,变成一起吸毒寻刺激了 。

  小伍跟小邓是老同学,两个人还在江苏合伙开了爿小吃店 。 既是老同学,又是合伙人,两个人的关系是相当好,经常约出来吃饭喝酒 。

  9月份的一日,小伍又寻小邓出来吃夜宵 。 夜宵吃得蛮舒服,两个人还喝了点酒,但总觉得好像还是没尽兴 。

  这个时候,小邓从袋里摸出来一包白色粉末状的东西,有点神秘兮兮地跟小伍讲,“这个东西吃了会更开心,会有飘飘欲仙的感觉 。 ”

  听小邓格楞一讲,小伍晓着这应该是毒品,但他又想试试看,又有点怕,纠结来纠结去,最后还是在自家车里跟小邓一起吃了这个白色粉末状的东西 。

  两个月过去,小伍以为这件事体就过去了,不会有人晓得 。 结果11月10号,他开车从江苏途径浙江高速枫岭关检查站时被查到了,警方用毛发检测的方法证实了小伍曾经吸食过毒品 。

  之后,警方也前往江苏苏州,抓获了小邓 。

  目前,小伍跟小邓因为吸毒,被江山市公安局分别处以拘留五日和十五日的行政处罚 。

  老佛倪曰:朋友之间,有好东西一起分享是危险正常的 。 但是这要有个前提,那就是分享的东西是合法的 。 不然,分享的可能不是当时“寻刺激的快乐”,却会是一起被警方抓获的痛苦 。 做违法的事,不管是偶然还是经常,都是有可能被警方查获的,千万没法抱有侥幸心理 。


    推荐阅读